一、难逃前任落马结局

10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 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落马的5天前,10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推进会,刘宝华主持会议。今年9月28日,国务院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有关情况,刘宝华出席。

这是继刘铁男、努尔.白克力和许永盛、王晓林之后,国家能源局揪出的又一个大“老虎”。

资料显示, 刘宝华1963年8月出生,河北宁晋人,1984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经济师。他1998年7月起进入电力系统,从2003年开始,历任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主任, 2013年6月,他进入国家能源局,历任市场监管司司长(正司局长级)、核电司司长等职,2017年8月起任副局长。

作为国家能源局排名第二的副局长, 刘宝华分管电力司、核电司、市场监管司、电力安全监管司、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等关键司局。

作为分管电力司的领导,刘宝华的落马丝毫不显意外。

根据2013年新能源局的“三定”方案,能源局电力司的职能是“拟订火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其手握电网规划、输电工程、变电站建设、自备电厂建设、“上大压小”工程以及小火电机组关停等项目审批的大权。 由于审批权力高度集中,引来众多电力企业竞相“公关”,被称为“最肥”司局,此前已经有多位在电力司工作过的领导干部被判刑。

2014年,能源局电力司爆出腐败“窝案”,包括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在内的4名官员被查,他们共同的特点是都曾在电力司任职,由此可见电力司权力之大和腐败之深。

这4名落马官员分别是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梁波、核电司司长郝卫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他们都出身原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并历经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和分立后的国家能源局,4人均长期主管电力工作。

而且,这4人在电力司形成梯队接班格局。许永盛曾任能源局电力司司长,王骏、郝卫平和梁波则先后担任过电力处副处长、处长和电力司副司长之职。其中梁波资历最浅,2000年王骏、郝卫平分别担任电力处正副处长时,梁为电力处科员。国家能源局成立后,梁波任火电处处长,2012年,梁波升任电力司副司长。 判决显示,许永盛被控受贿 561 万元,获刑 13 年;郝卫平被控受贿 1240 万元,获刑 12 年半;梁波获刑 12 年。

起诉书显示,许永盛在担任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期间,为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国电集团等八公司及下属单位在 27 个电力项目的审批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共计 561 万元。

检方起诉行贿的八个集团公司分别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中国华电 集 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前六家公司均为能源央企,涵盖了全部五大发电巨头,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省级能源类国有大型企业,只有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亦有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为单一大股东。

根据检方公诉信息,许永盛为八个能源集团在 27 个电力项目审批上谋取利益,即为上述公司下属的热电厂等项目在开工建设、增加电力机组等方面开具路条,并在后期核准上予以帮助。此外,许永盛还曾对上述八个集团中未批先建项目进行审批。

而时隔6年之后,国家能源局再有官员在分管电力司时落马,凸显了电力审批制度的弊病。

二、反腐灾区12人前赴后继

十八大后,国家能源局的反腐一直备受外界关注。 国家能源局(副部级)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司、法改革司、规划司、科技司、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新能源司、监管司、安全司、国际司以及人事司等。 自2013年重新组建以来,国家能源局先后有两个局长被查,即刘铁男、努尔·白克力。努尔·白克力长期在新疆工作,2014年12月担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党组书记,2018年9月被查,2019年12月被判无期。努尔·白克力任局长时,刘宝华是他的下属。 此外也有副局长被查,比如,2014年5月,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许永盛被查;2018年1月,时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林被查。2018年9月时曾有媒体统计,国家能源局自重新组建成立以来,前后合计被查2名局长,2名副局长,8名司局级干部。如今,名单上又多了刘宝华。

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曾经的天才少年,贪腐20年搞权色交易。

2019年12月2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受贿案,对被告人努尔·白克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努尔·白克力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努尔·白克力利用担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代主席、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推广产品、享受优惠政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910万余元。2019年3月,努尔·白克力被“双开”。通报中称努尔·白克力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贪婪腐化,大搞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要求他人无偿为其家人提供高级轿车、专用司机等服务,顶风违纪,多次违规接受高档宴请,收受巨额礼品、礼金;生活奢靡,贪图享乐,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

翻看白克力的履历,不难发现,他和众多草根官员背景相似,也曾是一枚“天才少年”。1961年,白克力出生在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府博乐市的一个乡镇。当时恰逢中国刚刚经历3年自然灾害,全家靠父亲一人支撑,生活艰难。作为长子,他从小就帮助父亲维持生计,早早体味到父辈的不易。熟悉白克力少年时代的人回忆说,当时的白克力发奋求学,1977年的高中招生,他以全乡第一名的成绩被录取,成为高一(2)班的班长。极富传奇色彩的是,他仅仅读了1年高中,便在老师的鼓励下报名参加高考。

放榜那天,他得到了一个喜忧参半的结果:他的成绩超过录取分数线100多分,但新疆大学捷足先登,把他“抢”到门下。虽颇感沮丧,白克力还是如约踏进了新疆大学的校门。

同活跃于当今政坛的一些“60后”高官一样,白克力在大学里读的也是人文社会科学:政治理论专业。而且,汉语流利的他出人意料地选择了5年制的维吾尔语班。

1986年,当中央党校到新疆招考研究生时,白克力成为新疆大学向中央党校力荐的一个,并在考试后成为3名录取者中唯一一个维吾尔族人。

毕业后,白克力相继出任新疆大学团委书记、校党委宣传部部长。

1993年9月,是白克力人生的一个转折点:离开新疆大学,前往喀什任职。他的仕途从此正式开始了。

1998年3月,36岁的白克力正式履任乌鲁木齐市长之职,成为当时最年轻的省会和首府城市市长。据一位媒体人士回忆:“这个维吾尔族市长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敏捷干练。当时乌鲁木齐大气污染严重,市民多有微辞。白克力主政的两年中,致力于绿化荒山,治理污染产业和汽车尾气,市民叫他‘环保市长’。”

2008年1月22日,白克力全票当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白克力无论是在喀什,还是在乌鲁木齐,每个岗位上都政绩斐然,早早就进入中央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视野。他的当选,顺理成章。”

2014年12月,白克力出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当时的能源局在经历几次高官落马之后,俨然已经站在风口浪尖,成为腐败重灾区,媒体当时的报道说他要同时面临能源改革和反腐大考。可惜,白克力未能经受住这场考验。

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 :官商勾结包养情人

2013年8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铁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刘铁男被指控于2002-201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558万余元。2014年12月10日,刘铁男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刘铁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54年10月,刘铁男出生在北京一个工人家庭。他姐弟多,父亲原本工资不高,还要接济老家的兄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刘铁男在姐弟五人中排行老三,是家里的长子。为帮助家里减轻负担,他小时候捡过煤核、菜帮子,砸过钢丝,帮母亲补花(出口纺织工艺品)挣钱。这种苦日子一方面激励他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上进,使他产生了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拼搏精神;另一方面,在他内心深处,有着过富裕生活的欲望。特别是上初中时,一次迎接外宾活动深深地刺痛了他。“当时我们在长安街列队迎宾,开始我作为学生干部站在第一排,但外交礼仪人员检查时,因我穿着带补丁的白汗衫,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我调到最后一排。”刘铁男说,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觉得穷就没人看得起,就会被人轻易伤害,就没有地位,就没有尊严,虚荣、好面子的思想开始在他内心深处滋生,以后入团、入党、走上领导岗位,这些错误的价值观一直像影子似的跟着他,并对他以后所犯错误产生了深远影响。

带儿子串胡同 教导其做人要走捷径。从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到一名党的高级干部,刘铁男的思想改造却停止不前甚至退化,一步步滑向低谷。更为可悲的是,他还把自己错误的价值观当成人生成功经验传授给儿子刘德成。刘德成记得:“小的时候每次我爸骑车带我去奶奶家的时候,都不走大路,都串胡同,跟我说这样近,做人要学会走捷径。每次在路上我爸都会教导我,一定要有出息,要做人上人,这样才能过得好,才能受人尊重。”刘铁男的教诲在儿子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让他找到了一条最便捷的成功之路,这就是利用父亲职务的影响力、手中的权力攫取金钱。于是,随着刘铁男官越做越大,刘德成钱越挣越多。欲壑难填终成空。对于父子二人的悲剧,与其说“儿子坑爹”,不如说父亲“坑”了儿子。

“如今觉得当时我们父子都错了,抛开我们以权谋私不说,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就错了,奋斗的原动力就错了,这也是我们父子犯罪的一个共同原因。”刘铁男父子的违纪违法行为暴露后,儿子如梦初醒。

“拖—要—批”控制审批进度谋利。刘铁男明知儿子刘德成既无本钱又无能力,却把儿子介绍给有求于自己的私企老板,让人“带带”儿子做生意。“此举背后,隐含着以表面合法的形式达到向其父子输送利益的目的。”中央纪委专案组人员的剖析一针见血:刘铁男实际上是通过控制审批进度谋利,形成“拖—要—批”三部曲依次上演,完成权钱交易过程。在这一点上,刘铁男、私企老板、刘铁男之子均心领神会、心照不宣。

“老子台前办事,儿子幕后收钱”。为与儿子挣的钱“撇开关系”,刘铁男采取了“鸵鸟政策”——像鸵鸟一样把头扎进沙子里。儿子生意上的事他一概不管、不问、不听、“不知道”,企图给日后逃避法律责任提供托词。浙江一民营企业董事长邱某出资为刘德成成立公司,并以虚构贸易等形式送钱给刘德成。给刘德成利益就是想让刘铁男在审批项目时对自己的企业予以关照,他当然想告诉刘铁男了。有一次,在刘铁男的办公室,就他们二人在场,邱某看准时机说:“我帮德成成立了一家公司,做了两单化纤原料的贸易,效益不错,赚了些小钱。”当邱正要说具体情况时,刘铁男向他一摆手,做了个停止的手势,说:“生意上的这些事你不要和我说。”以后每次都如此,邱某也就知趣地打住了这个话题。

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 “核电一哥”受贿用麻袋 买豪宅每平便宜1万

2014年4月15日,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被带走调查。2016年10月19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郝卫平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百万元。

“核电一哥”是谁?长期在发改委从事电力管理工作的郝卫平。一位熟悉郝卫平的人士感叹,郝卫平以前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1998年电力改革时发改委缺少人手,就把他借调到电力司,“当时还是个小伙子,人很纯朴,真是制度改变人“。2004年成为电力处处长,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时升为电力司副司长,2013年3月国家能源局与电监会合并成立新能源局,2013年5月郝卫平改任新能源局核电司司长。电力行业的资深人士分析,电力司是发改委和能源局主管电力项目审批的核心部门。也因为如此,郝卫平一直被媒体称为“核电一哥”。

与其他官员不同,公开资料上一直没有郝卫平确切年龄记载,那么探员这次打探出来的确切消息是,“核电一哥”53岁,研究生文化。郝卫平事发开始进入公众视线,起源于一条有点花边的新闻。检方指控收受贿赂1240余万,时间跨度是2004年——2012年,2万、5万、10万、20万、30万、50万、80万……这些是郝卫平收受的一笔笔贿金。给钱的均是电力企业,央企私企全有。作为回报,郝卫平曾在17个省,近50家电厂的项目审批方面给这些企业提供过帮助。

据说,河南电厂一个负责人曾多次给郝卫平送钱,一次用纸盒装了60万现金,在北京三里河国家发改委东边的路口,该人将纸盒放在郝卫平的车的后备箱。两人几无寒暄。另有一次同样的场景,不过钱变成了80万。类似这种“暴力”给钱很常见,他某次在江苏张家港开会,夜里也曾收到过钱。如此收钱收到郝卫平自己都手软:“山西煤老板真吓人,用麻袋装钱来送。”分析人士称,之所以有人这么做,因为郝卫平在审批中作用很大,送钱的回报就是项目路条,看似贿赂一笔就是几万几十万,但企业获得的项目都上亿,和审批后项目尽快上马相比,这点“小钱”真不算啥。

因为给三吉利公司审批了几个项目,郝卫平通过妻子刘某,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三吉利公司相关企业开发的两处房子。起诉书说,郝卫平受贿总计是934万元,美金3.5万元,算上折合280万元的房产,共计1240余万,那么郝卫平买房纸一共花了不到280万元,他当初有没有想到,两处房子现在壕到什么程度。

能源局原副局长许永盛

许永盛,1966年3月生,汉族,山东费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工程系,工商管理硕士。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4年5月,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对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5月,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许永盛被立案侦查,检查机构以涉嫌受贿犯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2017年1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许永盛被认定受贿罪名成立,获刑13年。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司长王骏

2014年5月23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司长王骏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履历显示,王骏自1999年起担任国家计委电力处处长开始,直到落马。

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

魏鹏远,男,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曾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正处级)。2014年5月,魏鹏远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带走调查时其家中发现2亿现金,重1.15吨,检察官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2016年10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魏鹏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电力司原副司长梁波

梁波,男,1971年6月13日出生于山西省太原市,住北京市朝阳区,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1区5号院7号楼709。原系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2014年6月14日被羁押,同年6月15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8月5日被逮捕。2015年6月26日被提起公诉。2017年8月17日,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发展规划司原司长俞燕山

俞燕山,安徽池州人,1965年出生,工学博士,曾任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负责电力监管政策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多次公开发表文章建言电力体制改革。。原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重组后,俞燕山担任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2014年11月13日,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所涉问题可能包括利用职权揽取课题。

能源局原副局长王晓林

王晓林,男,汉族,1963年10月生,重庆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8年4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8年7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晓林决定逮捕。2018年9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国家能源局作为我国能源行业最重要的领导机构之一,为何成了贪腐重灾区?是机缘巧合,不惜以身试法之人聚于此,还是制度使然,职位权力过大,让一些人诱惑面前难收手?期间的是非对错自有法律公断!如何保障国家能源管理部门稳定高效运行,如何确保后来者,在权力面前保持“赶考”之心,时时警醒?这些都是需要长久思考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