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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上海市政协机关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部署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上海市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印发《市政协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市政协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工作。
《方案》就构建市政协机关党组主体责任、机关党委与机关纪委共同监督责任、机关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机制做了具体要求。《方案》明确:机关党组主体责任包括“开展问题梳理和责任分解”“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和理论学习”等9项内容;机关党委与机关纪委共同监督责任包括“协助机关党组抓好巡视等发现问题整改,发挥好监督推动作用”在内的9方面内容;机关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包括“领导责任”“推进责任”“监管责任”“自律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包括“分管(联系)责任”“监管责任”“自律责任”。《方案》还就工作筹划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管理考核问责机制等制度机制作了说明。
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贝晓曦表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委《关于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意见》的需要。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效形成管党治党合力,对照责任清单明确各自责任,齐抓共管、协同用力;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机关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做到违纪必查、动辄得咎、规范执纪;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引领,彰显政协机关政治属性,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提高机关党建和中心工作的耦合度,突出提振机关精气神,推动机关建设和服务政协履职工作提质增效。
会上,机关局级干部、处级领导干部签署了2020年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党外专职副秘书长、纪检监察组成员、机关局处级领导干部、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干部、事业单位负责人、社团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