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错误羁押15年的张志超将获约332万元的国家赔偿,其中包括被羁押5449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万元和精神损害赔偿141.6万余元,还有当年张志超被判无期时,法院从其家里划扣的5500元。而此前,张志超向法院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金额为788.9万余元。那么经多次协商后获得的332万元的国家赔偿,能弥补张志超15年的人生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封跃平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8日下发的通知,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张志超被错误关押了15年,这样计算出来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数额是与张志超将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相符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虽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那332万元买他15年的青春合理吗?张志超从16岁就被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16岁在一个人的人生中是最珍贵的年龄。然而,对于本案的侦查工作,侦查机关未曾就尸检和警方认定的作案现场中的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进行提取和鉴定,该案还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矛盾等诸多疑点。张志超已表示希望追究当年办案人责任,这也是我们所支持的。对于无任何明确证据和存在诸多疑点的案件,相关侦察机关滥用职权和对嫌疑人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和渎职必须深究。
15年获得332万,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非常多,但对于一个16岁的少年来说,消耗了他人生中最关键的时光,所以这并不能相提并论,金钱无法买来时间、自由和青春。经过这么多错判的经验教训,重视疑罪从无与无罪推定原则的意义更加重大。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认为,罪犯逃脱法网与政府的卑鄙非法行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著名的辛普森案中,辛普森之所以被判无罪,就是因为在“用刀杀前妻及餐馆的侍应生郎·高曼”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由于警方的重大失误导致多份证据失效。其中,一幅手套被认为很有可能是辛普森的行凶物证时,辛普森的律师说出了那句著名的辩护语:如果戴不上那就是戴不上,如果戴不上你们就必须还我当事人以清白。法律的本质绝不是一味地惩罚犯罪分子,而是应当将证据有效和程序公正放在司法体制的至高位置。
张志超也好,吴春红也好,张玉环也好,获得的百万赔偿合法却可能不合理。越来越多的错判被翻案,一方面说明司法公正的逐渐落实,另一方面也说明要实现这一目标仍任重道远。无辜的人被还以清白,也就代表着真凶还在逍遥法外。对于此类事件的补救,除了给予无辜入狱者清白和足够的赔偿,更重要的还有将真凶缉拿归案,让清白的人重新过上正常的生活,让真正的不法分子获得应有的处罚,给案件的受害者及无辜入狱的人一个交代。
内容编辑:尹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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