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

女青年李某是一名微商,她所销售的产品比较特殊,是迷情保健商品,主要就是买卖男性和女性的性生活产品,而卖得最多的产品则是“澳洲伟哥”和“金刚钻”。这两款产品非常火爆,每一刻100元到500元不等,效果非常好,其功效都是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大家俗称“性药”。帮助男人生殖器勃起的药,增强男性性功能。这两款药物深受广大网民们喜爱,购买者有的是男性消费者,更多的是女性消费者。

“这些产品是我让人从国外走私进口过来的,所以成本非常低,利润率可以达到100倍。销售的时候,大部分都是网上销售,通过加我的微信,然后我发快递。少部分的时候,我也会开个小面包车到处送货。因为效果比较好,所以购买的人越来越多,销量越来越大,利润也越来越多。”李某说道。

后来,遭到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将她抓走调查,同时在她家里搜出了部分保健用品。

二、案例分析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卖伟哥等男性保健用品也构成犯罪吗?将国外效果比较好的药物走私进口进来销售也是犯罪吗?或者让代购带进来的药品,在国内销售也是犯罪吗?

1、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药品包装应当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发运中药材应当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应当注明品名、产地、日期、供货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本案中的外国药物,在国内属于假药。

2、办案机关还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要求他们出具鉴定证明,经过鉴定,涉案的外国伟哥属于药品管理法中定义的假药,应当按照假药论处。

3、控方认为,在案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明知是假药而向他人出售,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被告人则辩解认为,自己买卖的是真药,而且是外国进口的好药,不管是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成分表、使用说明书等等都是齐全的,来路也正当,这种药品怎么会是假药呢?难道国外买来的苹果就是假苹果?外国人就不是人?这是非常荒谬的。

5、辩护人也提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人构成销售假药罪,应当宣告该罪名不成立,判决无罪。

三、小结

在这个案件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在经营保健品店期间,明知是假药而向他人出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称不构成销售假药罪的辩护意见,经查侦查机关在其保健品店中搜查出的“澳洲伟哥”和“金刚钻”系其经销的假药,证据确实充分,可以认定被告人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因此,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销售假药罪成立,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