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网友问:她在老家交了十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她老公在深圳给她买了社保(职工社保),问这两种社保如何转移、合并。详细问题如下图所示:

她这个问题的核心一个是城乡居民社保和城镇职工社保的合并问题,再就是养老金领取地的确认问题,也就是会说她将来能不能在深圳办理退休。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不能合并

城乡居民医保是一年缴费一次,缴费一次保障一年,它的缴费年限并不累计,一年一清。无特殊情形,需要终身缴费。不过,各地都会出台一些帮扶政策,符合政策的人群可以不用缴费,由政府代缴。

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是累计的,它有最低缴费年限,大部分地区在20-30年。交够最低缴费年限,退休后就无需缴费,可以正常享受医疗保险服务。如果退休时缴费年限没达到当地的最低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这点不同于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合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一样,都是15年。符合条件时,这两种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具体来说就是: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职工退休条件的,办理退休时,可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到职工养老保险里。如果不符合办理退休条件,比如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同时又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的,也可以申请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

当然,如果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选择延长缴费至满15年,交够15年再办理退休,然后再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

转移的方法如下:

1、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转移】

2、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一并转移】

养老金领取地的确认问题

这名网友没说她在深圳参保时的岁数,如果是超过了40岁(户籍地以外首次参保时,女超过40岁、男超过50岁的,建立临时养老保险账户),那么她在深圳的养老保险账户应该就是临时账户,临时账户不能在当地办理退休。建议她以及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向当地人社局确认一下是不是临时账户。

这名网友将来确定了退休地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把两种养老保险按照前面说的方法合并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