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综合考核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院2021年公开招考普通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九月招生)现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9日——10月30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申诉,具名向清华大学反映。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98172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20年10月19日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原则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

一、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外语笔试、专业论文和综合面试组成。外语成绩及其他各科均有最低分数要求。

外语不低于40分(专项计划考生35分)

专业论文不低于80分

面试不低于80分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专业论文70%+面试30%

二、录取原则

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只能录取1名博士生(单独划拨名额的导师除外)。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