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是一种非常有营养的鱼类,肉质鲜嫩而且富含蛋白质,做汤特别滋补。鸡肉更是日常生活中食用率超高的肉类,不但适于热炒、炖汤,而且是比较适合冷食凉拌的肉类

但最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这两种食材都被检出了不合格的情况。

  • 德州市陵城区精创商储经营店的生鸡肉甲硝唑检验值为2.3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甲硝唑大家可能不太熟悉,它属于抗生素类药物,用于治疗禽类的传染性疾病引起的生殖系统炎症,甲硝唑存在致癌性和致遗传变异等毒副作用。因此,《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将甲硝唑列入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鸡肉中检出甲硝唑可能是养殖户在饲养过程中使用了该类药物。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活鱼区3号吕昌征(个体工商户)鲤鱼恩诺沙星检验值为275.3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经检验超标2倍多,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恩诺沙星为第三代人工合成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物,广泛应用于水产等养殖业中。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药物超标的鱼肉,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肉类食品出现兽药问题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希望养殖户们都能够加强养殖技术方面的学习培训,严格把控兽药使用。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