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中山交警”微信公众号

针对市民反映

摩托车牌照、摩托车过户等问题

进行了回应

Q

交警同志你们好!请问:中山今年现在有没有发放摩托车牌照?

A

自1999年11月1日起,中山市暂停办理摩托车入户手续。根据《关于<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的实施方案》中摩托车报废更新规定:拥有已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车主,其摩托车按规定每报废一辆,允许购买一辆新的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

Q

可以安装太阳能爆闪灯吗?太阳能尾灯合法吗?再问一遍?年检,交警不查吗?

A

不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安装太阳能爆闪灯年检是不通过的

Q

摩托车过户要双方本人到场吗?

A

需要。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

一、办事所需资料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备注:实现信息共享、网络核验后免提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办事程序

查验岗→登记审核岗→档案管理岗

三、办事期限

1、辖区内转移登记: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2、辖区外转移登记:

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四、办事地点

车管所业务指导中队大岭办理点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西路11号

车管所业务指导中队西区办理点

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63号

车管所业务指导中队东区办理点

地址:中山市东区白沙湾濠江西路金基汽车城第3、5幢

车辆管理所东部分所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71号润盛仓储服务中心园区内物业D3排01

车辆管理所西部分所

地址:中山市沙溪镇新濠路3号

车辆管理所南部分所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新圩村沙坦公路818号

车辆管理所北部分所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菊城大道永宁永福路82号

注意:

1、车管所东部、南部、西部、北部分所负责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重中型载货汽车和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及日常业务。

2、辖区外转移登记只可在车管所大岭办理点办理。

Q

请问,我想买台二手摩托车,只有居住证回执可以过户给我吗?

A

不可以。另外《居住登记凭证》仅能办理小型汽车,不含摩托车。

Q

请问我新车在交管12123预约成功选号牌后,是不是带齐证件资料就直接去车管所检验上牌就可以了哈?到现场还需要排队拿号吗?在交管12123还要不要预约排队?

A

需要在“中山交警”微信公众号内预约机动车查验业务

操作流程:微信关注公众号“中山交警”→点右下角“便民百宝箱”→车管窗口→全业务预约(新)→机动车查验业务(选对应的业务类型)→√我已备齐相关资料已知→下一步→选日期→选办理地点及时间段→确认预约。

温馨提示:预约成功后,如需取消预约,必须提前一天。

素材内容来源:中山网、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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