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忠斌被通报昨天下午已自缢身亡。
事情最早由财新曝出,于昨晚23时36分发出,稍后,上游新闻等其他媒体接连跟进。
一个副厅级干部,政法系统,在办公地点自缢身亡,很快引起公众极大关注。
从微博话题实时热度来看,直到今天上午9点多,舆论才被引爆。
9时许,微博@平安武昌发布通报:
10月19日下午15时许,分局接到110报警,一名男子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楼一办公室死亡。民警及时到达现场,经120确认,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经核查,死者张某斌(男,53岁)系湖北省高法工作人员。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调查,排除刑事案件。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9时35分,湖北高院公众号发布通报: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同志于2020年10月19日中午在办公室自缢身亡。据了解,张忠斌同志身患疾病,长期服药。公安机关通过现场侦查、调查,排除刑事案件。
这两起官方通报,惜字如金。
先看第一起,确认了这三点信息:
1. 媒体报道的死者身份。
2. 时间地点更加详细,从“19日下午”变为“19日下午15时许”,地点从“办公室”变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楼一办公室”。
3. 自尽身亡,排除刑事案件。
第二起通报,信息增量只有一个,却很重要:据了解,张忠斌同志身患疾病,长期服药。其余再未做过多交代。
为什么说这则信息很重要呢?十八大以来,反腐高压态势成为常态化,官员的非正常死亡,尤其像张忠斌这种级别较高的,很容易引起坊间猜测。
大家也许还记得三个月前同样发生在湖北的一起坠亡案件。坠亡者是湖北省荆门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廖明国,据媒体报道,其于7月8日下午在荆门市老市委大院坠亡。
廖明国坠亡两个月后,湖北省纪委监委9月4日发布消息:湖北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机关党组书记,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别必雄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正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目光犀利的人士注意到,别必雄主政荆门期间,2016年12月,时任荆门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的廖明国当选为荆门市委常委,并兼任市委秘书长,成为别必雄的大秘。别必雄赴省政府任职后,廖明国的职务再无变动。
廖明国的坠亡是否与别必雄被查有关?不得而知。坠亡的调查结果,官方至今都未公布。
我们再回到张忠斌,据财新报道:
据多位相关知情者透露,19日上午曾有湖北省相关领导找张忠斌谈话。当日下午16时许,湖北高院的工作人员送文件到其办公室时,敲门无人应答,门也无法打开,张忠斌电话也无法接通。工作人员取了钥匙打开门发现,张忠斌在办公室已自杀身亡。
多位消息人士披露,按原计划,湖北省委巡视组将于近日进驻湖北高院。据《湖北日报》10月14日报道,十一届湖北省委第八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在武汉召开。按照湖北省委统一部署,此轮巡视将对湖北省委政法委等33家省直单位开展常规巡视,其中湖北省委第四巡视组将对省法院在内的三个单位进行巡视。
读到这两段信息的人,心中都难免升起两个疑问:一,湖北省相关领导找张忠斌谈话谈了什么内容?为什么上午谈话下午人就死了?是巧合还是有因果关系?二,张忠斌的自缢,是否与湖北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省高院有关?
有这样一个背景,我们再回过头来看湖北高院关于张忠斌的通报,就非常“巧妙”。
“身患疾病,长期服药”,既未交待是何疾病,亦未交待其健康问题是否与自缢有明确关联。直接结果是,引起网络上的更大猜测。
可见,湖北高院的说法,非但没有解决民众的疑惑,反而引起了更大的舆情反弹。可能有人辩解,通报时间距离自缢时间不足18小时,自缢调查结果没出来,故不能把话说死。
诚然,湖北高院处理舆情的速度值得点赞,但社会应该更期待一个深入的调查结果公布。我们看近期两个例子。
6月27日上午,据媒体报道,安徽省黄山市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副局长钱丰,在其黄山市区家中坠楼,送医后不治身亡。该案已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7月16日,一则“胶州市民政局局长秦某峰坠楼身亡”的消息在网上流传。7月16日下午,胶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经现场勘验、调查,确认死者为民政局秦某某,系高空坠落身亡,初步排除刑事案件。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和廖明国一样,如今三个多月过去了,两人坠楼的调查结果均未向社会公布。那张忠斌的死亡调查结果,会不会一样不了了之?
主编有态度(微信号:zbytdya)认为,针对死者的猜测和联想,有些不一定准确,但这些猜测在被调查结果证伪前,都不能排除其为真实的可能性。官员的非正常死亡,不同于普通人,因其承担公共职责,有必要也将其死因向公众交代。唯有真相,才能打破一切传言。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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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副院长自杀身亡 3天前曾主持会议
湖北高院通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同志于2020年10月19日中午在办公室自缢身亡。据了解,张忠斌同志身患疾病,长期服药。公安机关通过现场侦查、调查,排除刑事案件。
2020年10月20日
据平安武昌官博消息,10月19日下午15时许,分局接到110报警,一名男子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楼一办公室死亡。民警及时到达现场,经120确认,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经核查,死者张某斌(男,53岁)系湖北省高法工作人员。
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调查,排除刑事案件。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据上游新闻消息,10月19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张忠斌在办公室内自杀身亡。
张忠斌简历
张忠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张忠斌,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湖北松滋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其主要经历是: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湖北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本科学习。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90年7月至1995年8月,历任沙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业大分部副主任,助理审判员。1995年8月至1997年9月,先后任业大分部副主任、正科级审判员。1997年9月至2004年2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二庭副庭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刑一庭庭长、刑二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
2004年2月至2006年10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其间: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武汉大学刑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美国芝加哥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洪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6年11月至2007年9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07年5月明确为正处级。2007年9月至2011年1月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一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8年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道,2020年10月16日下午,湖北省法院召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约谈会,对9月底以前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存量较多和“黑财”执行到位率较低的7个中院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湖北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主持会议,通报了被约谈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的主要统计指标及排位情况。这是张忠斌最近一次公开露面。
潇湘晨报综合上游新闻、湖北高院报道
湖北省高院内部人士称,副院长张忠斌身亡一事事发突然,令人想不到。事件发生后,该院领导已迅速介入。
湖北省高院大门的保安称,10月19日下午,多辆警车和救护车驶进省高院。
张忠斌今年53岁,法学博士学位。
湖北省高院官网介绍的张忠斌履历显示,1990年从中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北沙市中院担任助理审判员,2004年2月至2006年10月任荆州中院副院长。
2007年9月,张忠斌调至湖北高院,历任刑一庭副庭长、庭长。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任湖北十堰市中院院长(副厅级);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院院长;2018年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10月19日晚上,湖北省高院。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针对张忠斌自杀身亡事件,湖北省多部门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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