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临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公告,自10月20日起,启用3处电子测速设备抓拍系统。3处测速点为:

1.107国道845km+ 200m处(南北双向)小车限速80km/h,大车限速70km/h。

2.220省道88km+ 100m处(南北双向)小车限速70km/h,大车限速60km/h。

3.329省道183km+ 750m处(东西双向)小车限速 70km/h,大车限速6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