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生态环境
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有效防控森林火灾
吉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
禁火令具体怎么禁
快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下吧!
吉安市人民政府禁火令
从2020年10月1日起,全市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为严防森林火灾,维护林区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发布禁火令:
一、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并向社会公布。
二、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全市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2.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吸烟、野炊和玩火;
3.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炼山;
4.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
5.禁止在森林防火区上坟时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秋季天干物燥
森林火险等级高
防火形势严峻
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森林防火小知识
快来一起学习吧!
发生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①人为火
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故意纵火: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在我市的森林火灾中,由于吸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②自然火
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1%。
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微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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