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先生想知道双方当事人到场参与鉴定,是进行鉴定的必备条件吗?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的,不影响鉴定的进行。”因此,当事人要求参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鉴定。因此双方当事人到场参与鉴定,不是鉴定的必备条件,如任何一方缺席,不会影响鉴定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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