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提升幸福感的一切

From《无法成为野兽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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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位读者留言说,跟男友提分手,男友要自杀。

“我不敢不回复,又不敢回复太多。很恐怖,我感觉人生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如果他死了)我会觉得是我害死了他。”

这则留言让我想起前不久有位男读者留言说了类似情况:他跟女友分手,女友说要跳楼。他吓得不敢分手,原话是:“我虽然不爱她了,但也不想害死她。”但继续在一起又让他备感痛苦。

这两位提分手遭遇对方自杀通牒的读者,都担心自己害死对方。

他们似乎觉得自己是关系中的加害者

但等一等,事实真是如此吗?到底谁是加害者,谁是受害者?

From《无法成为野兽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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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无法成为野兽的我们》

我们有权结束一段不适合自己的关系,这没有错。

如果对方因为我们分手,就用自残或自杀等方式,让我们恐惧,这是对方在对我们施暴。

你可能会觉得,恋人只是扬言自杀,但TA并没有打我。这怎么是暴力?

这也是暴力,是另一种更为隐蔽、更难被察觉、也因此更难反抗的暴力,叫做“精神暴力”

要了解何为精神暴力,我们可以看下《反家暴法》中对家暴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从这条里可以看出,殴打是一种暴力。用恐吓等方式侵害你的精神,也是一种暴力,这就是精神暴力,也叫情绪虐待(Emotional Abuse)。

如果我们觉得,自己提分手不应该被暴打(肢体暴力)。那类似的,我们提分手,也不应该因此被恐吓(精神暴力)。

From《无法成为野兽的我们》

在遇到对方说“你敢分手,我就杀了你”时,我们多能迅速意识到这是恐吓。

但有些人遇到对方明说或暗示“分手了,我会自杀/死给你看”之类的话时,则未必能第一时间意识到,这也是恐吓。

虽然“我要杀了你”和“我要自杀”这二者在引发恐惧的程度上有所不同,但本质上都是恐吓,都是用你在意的东西(自己或对方的生命)来威胁你,并希望以此影响、控制你的决策。

TA知道,你会害怕、会恐惧、会内疚。而只要你足够害怕、内疚,你就不会离开ta,离开这段已不适合你的关系。

如果你因为害怕对方自杀,而压抑自我感受留在关系里,你会面临抑郁等身心受损风险。如果时间久了,可能还会因习得性无助而丧失反抗和离开的勇气

From《无法成为野兽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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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简单的问题可以帮我们判断,自己是否在关系里遭遇精神暴力:

一、你到底为了什么留在关系里,是因为恐惧还是因为爱?

二、如果你觉得有点分不太清。你可以假设,那件现在让你无比害怕的事情不会发生(比如,那位说分手就会自杀的恋人完全放下了自杀的想法)你还会留下吗?还是你会如释重负地抛开。

如果是后者,那说明你是因恐惧而留下。你之所以会恐惧,可能是因为你被情绪虐待(Emotioanl Abuse)了。

而情绪虐待你的人正是你那位说爱你、说不想分手、或明或暗表达分手就要去死的恋人。

你可能会因为对恋人还怀有温情,不想面对这一点。

这也正常,很多时候人是宁愿自欺,也不想看到真相的。因为真相会刺破我们心中美好的幻象。

如果你能忍受不适,看清自己的处境,是一个在关系中被精神暴力的人,你改变了你的认知,你就有机会改变你的行为。

你只有明确知道,自己不该被这样对待,你才能从内心发展出力量去反抗去离开。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因为我要离开对方,对方就要自杀,这是不是说明对方很爱我。

但在我看来,这不是爱,而是控制。控制通向的不是爱,而是占有欲和权力感。

区分爱和控制很重要。一旦把控制理解为爱,人就很容易变成他人手下自愿的奴隶。

而且,这可能是Ta在关系里的一种行为模式。这就像Ta有一个固定的感情剧本,而这次陪Ta演出的人刚好是你。如果换一个演员,演到对方要离开这一幕,Ta可能也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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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情感勒索》一书中,作者苏珊·福沃德总结了情感勒索者常用的工具是FOG,也就是恐惧(fear)、义务(obligation)和内疚(guilt)。如果你在一段关系里,充满恐惧和内疚,觉得自己不得不去做不想做的事,那你可能被情感勒索了。

她指出各种情感勒索里都有同一句潜台词:“你要是在乎我,你就得顺着我。”

而有三个字可以帮我们破掉这个咒语:“凭什么?”

如果你遭遇情感勒索,你可以试试,对那些你不想做又觉得应该做的事问一下“凭什么”

  • 凭什么我要为你的痛苦负责?凭什么你的感受比我的感受重要?

  • 凭什么我要对你的生命负责?你的生命不是你自己的事吗?

这些“凭什么”像手电一样,照亮了你行为背后的认知,让你有机会看见这些认知是否有证据,是否经得起打量、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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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可能会在这过程中意识到,那些原来自己觉得“理所当然”的事,并不那么理所当然。

也有人可能想了之后还是觉得,“是我要跟恋人分手,所以恋人才想自杀的。这事是我引起的,如果我不分手,那恋人就没事了。所以还是我的责任。”

这样想的人,忽视了一个关键点:与你有关≠你要负责。

混淆了这两件事的人,既容易被人情感绑架,也容易情感绑架他人。

我们可以想下,是所有人都会因为分手而走向自杀吗?

并不是,这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多数人虽然伤心但会接受离别;有人可能会加倍对你好,希望你回心转意;也有人会暴跳如雷、甚至出手打你…同样是被分手,在不同人身上会引发不同情绪和行动。

我们不可能也不需要为他人做的每一个可能的情绪反应负责。

用《情绪勒索》的作者周慕姿的话说,“他人的情绪反应都不一定是因为你的这次行为,而可能是他过往没有处理完的情绪,在这次事件中一次性爆发。”

举个例子,你可能更好理解:病人在多位经验丰富的医生那里交叉验证了同一个诊断结果:自己已患重症且治愈希望渺茫。病人三天后服安眠药自杀了。

你能说,是因为医生告诉病人他的真实病情和治愈率,就害死了这位病人吗?

显然不能。同样的病情,有人会选择积极配合治疗;有人虽然放弃治疗,但会加倍珍惜最后时光。很多人都不会选择自杀。

是病人要对自己选择以何种心态面对疾病承担责任,而不是医生。

回到分手这件事,只要对方说自杀,你就觉得自己再痛苦,也不能和TA分手。说明在你心中,对方活着是你的责任(但这其实是对方的事),而这种想法其实方便了对方控制你。

你需要做的是“划定情绪界限”,用《情绪勒索》中的话说,你需要意识到:“我为我的情绪负责,不为他人的情绪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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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会觉得,哪怕我理智层面知道,对方要自杀不是我的错。我不需要为对方的情绪和行为负责。

但我还是没有办法不去负责。

可是,当你去对别人的人生负责时,谁来对你的人生负责呢?

心理学告诉我们,当你在做“是否继续一段亲密关系”这种对人生影响深远的决定时,把别人需求放在自己需求之上,你是在自我暗示:“我的需求和感受不重要,对方的更重要”,而这会损伤到你的自我价值感。

周慕姿在《情绪勒索》中建议被勒索者需要“练习把自己的情绪感受放在第一位。”

她告诉被勒索者,你不用觉得自己自私,因为“你保护、尊重自己的感受与需求,并未要求他人牺牲自己的需求去满足你,所以这并不是自私;但若他人要求你为了他的感受与需求,而牺牲你自己的,这就是他的‘自私’。”

她也总结了情绪勒索中“被勒索者”的特点:“想要当好人”、“习惯自我怀疑”、“过度在乎别人感受”、“希望获得别人肯定”,而“拥有这些特质的人,都有一个共通点,也就是:他们多半是自我价值感低落的人。”

她建议“被勒索者”问问自己,“‘你的人生,都在满足别人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再问问自己:‘发生了什么事,让我愿意拿我的人生去满足别人?’”

被人情绪勒索不是一件好事,但我们还是可以选择从这件事中学点什么,比如:如何建立自我价值感,如何不被他人评价绑架——这是人生的重要功课。

《情绪勒索》中写到:

“要让自己不再恐惧他人的不认可,你必须了解自身的价值,你要明确你的观念中哪些是真正属于你的,哪些是外部力量强加给你的。这意味着你清楚自己重视自身的哪些品质,并有勇气与责难对抗,坚持自己的信念与渴求。”

在具体行动上,你可以用“没有敌意的坚决”,让对方知道,你不接受ta的情感勒索。

From《无法成为野兽的我们》

如果是我遇到这种情况,我可能会这样告诉对方:“我决定分手了。我很希望你可以珍惜生命,不要自杀。但我也知道,这是你的生命,决定权在你手里。我相信你有足够的智慧为自己做出对的选择。”

有人可能会问,如果对方最终还是做了错的选择怎么办?

那也是TA自己的选择啊。没有人可以替别人的人生做主。而且我清楚知道,我没有伤害对方,我只是不允许对方情感勒索我而已。如果对方因为情感勒索我不成功,就去伤害自己,那这是TA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

最后就用《情绪勒索》中可以帮助我们加强自我价值感的话做结吧:

别人的情绪,不是我的责任。

我人生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别人的需求,而是满足我自己的需要。

我不满足他人的需求,并没有对不起谁;因为那本来就不是我的义务,因为我有选择。

当我想要满足他人需求,或是不想,决定权都在我手上。

不需要他人的同意或认同。

我尊重自己的感受,不是错的,不用怀疑;我不需要他人决定我该如何感受,因为那是属于我自己的,身而为人应该被尊重的重要部分。

Edited by H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