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签署了离婚协议,之后还可以反悔吗?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提出过疑问,有的当事人问:“签署了离婚协议是不是就等于是离婚了”?还有人问,离婚的时候,孩子对方抚养,我担心孩子受苦,把所有的财产都给对方了,没想到对方刚离婚,一个星期就结婚了,我感觉受骗了,我自己离婚的时候本身没有过错,那离婚协议签署后到底能不能反悔呢?我们来分析一下:

(一)夫妻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前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并非签署后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是需要等到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离婚协议书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说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协议书都是可以提出修改要求的。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是可以反悔的,那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离婚协议书还能反悔吗?

(二)夫妻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议一致的意见。所以说,离婚协议书在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离婚手续的那一刻起就发生了法律效力。

对于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是否可以反悔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前述法条规定,男女双方如果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想反悔,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的内容,这类案件,法院受理了之后,会审查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在当初签署的时候是否有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如果没有的话,就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离婚协议在离婚后,只有在法定的离婚协议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下才可以反悔,不像离婚前,离婚协议尚未生效,随时都可以反悔。

作者:刘晓丽,山东瀛岱(威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关注我,为您提供更多法律故事与精彩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