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谣言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关键谣言万人信,辟谣还没人听。前几日,一则“男子跟团免费游却被强制购房”的新闻充斥网络,引起一片热议。

事情起源于一次免费旅行。长沙58岁的姚先生自称,跟团前往山东威海乳山进行为期两天的旅游,该旅游团称此次旅行一切费用全免,出行前只需预交800元,返程后退还。

待到了当地以后,其才发现是组织本次旅游的不是旅行社,而是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跟团游的客人除了被带到免费的海滩边看了看风景,没有任何的行程。

同时其还称,团员们受到了人身自由限制,被有专门的人员看守,不让出门甚至不让睡觉,最后自己因患过脑梗身体不好而妥协,定了一套40多万的商品房,并支付了12万多的首付款。

不少人表示吃惊“强制购物就算了,怎么还强制购房?”但是立刻也有人察觉出不对,购房不是小数目,如果不是自愿,资金转移支付就不可能这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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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据“乳山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乳山市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连夜进行调查取证。经调查,这一事件中姚某某确实于10月6日在同学的陪同下,参加了金鼎房地产公司组织的看房团来乳山考察,并自愿购房,所称的“限制自由”、“强制买房”等情况均不属实。

当事人姚某某也已发表书面声明,明确表示“本人为达到尽快退房、退款的目的,就购房过程与媒体进行了不正确表达,尤其是限制人身自由,不让睡觉,强制买卖等现象其实是不存在的。本人对此事产生的不良影响,表示抱歉。”

这下反转令人吃惊,有人指责房产公司为了售房组织这种所谓的免费游存在过错,也有人指责姚某某为一己私利造谣有损该企业、甚至当地形象而应当负责,还有人对姚先生的“反复”表示理解,毕竟购房不是一件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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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提醒大家的是,假如大家万一真的遇到了姚某某所描述的这种情况,其实不必通过散布舆论的方式,法律已经明确规定此种强卖行为是违法且无效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另外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回到这件事情上,买房确实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任何商品都可以买了再退,为什么姚某某买了房之后,要采取“造谣”的方式来达到尽快退房、退款的目的呢?

那是因为,付了首付代表合同已经缔结,而商品房并非像电子商务那样“规定期限内无理由退换货”,购房者需要理由。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可退房的情况有面积出现偏差、延期交房、擅自更改房屋规划设计、房屋的主体质量不合格、房产证不能按期办理、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贷款没有成功办理、一房多卖或者房屋已抵押、开发商有没有销售资格等情况。

除开法定退房理由以及双方事先约好的退房理由外,购房合同上一般会约定,由于购房者原因退房的则需要付出“代价”,如违约金等,贷款购房且签了贷款合同的则会更复杂。

而姚某某显然是不想支付这个代价,也不想那么麻烦,想必退房之路也确实遇到了上述问题(否则6号发生的事情不会拖到现在),才行此一着。

姚某某的这一行为显然是不道德的,那么是否上升到了违法层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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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严格来说,姚某某的行为确实属于“造谣”、“捏造事实”,算是违法范畴了。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姚先生这一“造谣”行为明显是有损于房地产公司甚至当地的声誉,不过其已发表书面声明且已道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散布谣言,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尚不构成犯罪的,要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姚先生的“造谣”行为虽然引起了社会公众的热议,却也很难说其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故意,其严重程度也不大能够上行政处罚的要求。

不过“造谣”严重,确实能够入刑。

《刑法》规定了,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刑法》还规定了“侮辱、毁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以说,为了一己之私而“造谣”并不可取。

么房地产公司为了售房,组织免费观房旅游是否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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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房地产公司有其宣传的自由,无可厚非,但是大多观房旅行团并不是那么规矩。

以旅游为幌子的为期两天半售房模式其实在国内并不罕见。

房企公司销售在旅游途中会极尽所能宣传兜售此行所看房屋如何抢手、怎样有升值空间。销售甚至还会采取夸张、虚构等话术,介绍有多少人已经认购了多套房产。

这种夸大其词的忽悠宣传,对奔着占“免费旅游”便宜而来的中老年人十分有效,那样的“哄抢环境”与一对一、手把手式“贴心服务”,经常会诱使中老年人作出购房决定。

因此,姚某某未必不知道那是一个买房旅游团,其自愿自然也是自愿,但其作出购房决定是否完全理性可能还是值得思考的。

这种远程观房的销售模式实际上会哄抬房价,扰乱当地的房地产销售市场,是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监管的,不能因为披着“旅行”的皮就能够置之不理。

房子是大事,如此售房背后透露出的浮躁气息也令人不安。

无论如何,遇到小便宜不要贪,要做大决定得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