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将向全市公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同学段特殊教育学校)的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发放岗位津贴。
发放时间、发放标准
发放时间自2020年9月起,年人均发放标准为不低于当地绩效工资指导线的20%,且各地可结合实际按规定程序适当提高标准。
此次岗位津贴发放根据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意见,以加强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新时代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工作需要。
发放对象
岗位津贴发放对象为学校在编并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和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总额,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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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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