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的预售制度源于对房企的扶持。房地产的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对于房企而言买地的钱可以筹集到,但是后期建设的钱就真的有些吃紧了。如果房地产开发全都需要开发商先垫资,那么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也就不会发展得如此之快了。

另外一个原因,购房者对于房子的需求还在持续的上升,上升的需求也让购房者想要提前“预定”房产,以绝后患。所以购房者愿意在开发商开发之初就交钱也是源于自己对房子的渴望。还有一点就是期房的价格普遍相对现房要低不少,提前交钱提前锁定,在房价持续上涨的趋势下,可以让购房者最大程度的解决购房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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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有不少开发商在收了预收款之后卷款而逃的例子,这样的例子也是告诉我们买房还是有风险的。那么如何杜绝开发商卷款而逃呢?

其实大部分烂尾的楼盘都不是开发商卷款而逃,而是开发商对于商品房的开发过于自信,实际开发的投资和流程远超过其想象,最终资金耗尽拖得太久项目也就黄了。当然其中也有不少开发商看到收回了大量的资金就拿这些钱去干一些其他事情,最终资金亏空之后项目也就难以为继了。

为了防止开发商乱用资金,所有的预收款项应该都是需要打到监管账户当中的,只不过很多地方对于这一政策执行的并不到位,购房者交款还是直接打入开发商的账户当中。这样就使得专用的资金流失了。

所以说各地也应该学习近期银川出台的政策,对于监管账户加强监督,强制要求预收款项全部交到监管账户专款专用。其实杜绝开发商卷款而逃并不难,难的是有关部门是否真的做到了相关的监督和管理。是否将相关风险降到了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