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省纪委通报四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问题:

夏邑县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原工作人员何涛收受贿赂,为涉恶犯罪团伙成员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7年6月,夏邑县公安局对该县马头镇蔡柏元村村民朱天华参与涉恶犯罪集团问题进行查处,何涛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朱天华及其家属18万元,私自会见并教唆朱天华翻供,帮助朱天华逃避刑事追究。在审查调查期间,何涛将收受的18万元退还给朱天华。2018年8月9日,夏邑县纪委监察委给予何涛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对其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追究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典型案例的涉案人员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目无法纪、执法犯法,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助长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玷污了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严肃查处、坚决惩治。

来源:清风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