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庭“搬到”广场上,会带来怎样的效果?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假日广场法庭在当地安定广场上如期举行,该院搬经法庭法官现场主审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引来不少市民前来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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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称,2017年被告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租赁给杭州一处工地的部分吊篮及相关设备私自转移出工地,至今未返还原告。后双方私下达成协议,被告确认私自转移的设备总价值45万元,并承诺将全部设备交还。因被告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返还设备,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45万元。

庭审中,原告提供被告书写的退场单、协议、保管条等,用于证明案涉吊篮是被告从工地上拉走的,被告承诺限期返还吊篮等设备。双方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举证质证,通过激烈的辩论,案件事实逐渐清晰。庭审结束后,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议庭将进行合议后择日宣判。

之后,搬经法庭法官助理通过多个案例,向在场市民宣传讲解《民法典》,增强群众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认知。法庭其他干警向现场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并为市民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普及与民法典相关的法律知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沈高轩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