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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融媒讯(文图 /杨华 姚永丽)李晋,男,1981年2月出生,汉族,2003年通过全省法院系统公开招录,于2004年到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工作。2010年任执行一庭副庭长;2013年1月至2019年5月任刑一庭副庭长,2019年5月至今任执行局副局长。该同志业务精湛、政治可靠、工作扎实,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期间先后获得全省禁毒先进个人、河南省青年卫士、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所在庭室亦被授予全国刑事审判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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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晋从事刑事审判期间,主要负责审理许昌中院受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积累了丰富的重大案件审理经验,在审理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尤为突出。其2015年承办的李佰红涉黑一案,是省高院指定许昌审理的一起重大涉黑犯罪案件,案件被告人45人、犯罪事实57起,卷宗多达200余本,开庭历时9天。承办此案期间,他未休息过一个节假日和周末,正常工作日加班均到晚上十点以后。繁重的工作和精神压力导致第8天庭审结束下班回家途中摔伤,眉骨骨裂,眼部肿胀无法视物,但他还是忍着剧痛坚持完了最后一天的庭审。庭审结束后为保证案件的及时审结,亦没有因养伤而请过一天假。在受伤导致视力未恢复的情况下,独立制作了218页、10万多字的判决书。案件审结后受到省高院、省委政法委的高度肯定,全案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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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李晋从刑一庭调整到执行局,次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柴长安等52人涉黑犯罪一案起诉至许昌中院。中院党组决定成立专案组,并抽调李晋担任案件的承办人。该案共涉及16项指控罪名、65起犯罪事实、10起违法事实,卷宗281册,查扣在案财产高达7亿多元。李晋协同专案组同志在完全放弃节假日的情况下,封闭阅卷一个多月,制作了一千多页近60万字的阅卷笔录,并制订了详细完备的庭审预案。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协调下制订了庭审保障方案、舆论引导等方案。针对阅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李晋多次与检察、公安机关沟通,及时进行补侦、补查,并主持召开连续5天的庭前会议完成了各项庭前准备工作,后历时19天的庭审,于2020年4月27日进行了公开宣判,首犯柴长安被判处无期徒刑。本案判决坚持精准定罪量刑与妥善处置扣押财产相结合,撰写判决书20多万字,并用41页附表的形式对公诉机关移送的涉案财产清单中的所有财产逐一明确了属性和处置方式,判决书改变先前财产处置原则性的、笼统的表述方式,对涉案财产在判决主文后以清单形式列出详细的处置意见,做到涉案财产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处置意见。清单按照被告人被判处的财产刑种类及查扣财产的特征种类相结合的原则来排序,对涉案财产逐一明确处置方式,力争对财产权属处置、特征的表述精准、周严。对公安机关查扣的、检察机关当庭出示的各类涉案财产逐一作出回应。注重“打财断血”彻底性,不放过任何涉案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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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注意到被告人柴长安、柴志安长期从事非法放贷,因非法放贷产生的到期债权达几百万元,该到期债权与本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关联,属于涉黑财产线索。同时,为实现对“黑财”应扣尽扣、应没尽没的要求,合议庭利用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以柴长安、柴志安为当事人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梳理,将梳理出的债权和涉黑财产线索一并移送执行部门予以处理。注重保护伞的深度挖掘,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同时加强了司法建议的质量,通过有效的司法建议进一步促进长效常治工作。该案上诉至省高院,经过二审审理,全案维持。案件审理中的经验、做法得到省高院的高度肯定,并初步形成了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许昌经验,向全省各地法院推广。

来源:法制与新闻 法新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