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11点,张玉环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罗金寿和张玉环大哥张民强前往江西高院领取了国家赔偿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江西高院与张玉环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张玉环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496万余元,包括无罪羁押9778天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据悉,该赔偿金额总数创下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纪录。
此前获国家赔偿数额最高的是吉林金哲宏获得的468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余元。
对于该赔偿决定,哥哥张民强有些无奈,在他看来,张玉环虽然拿到了496万元赔偿金,但27年来一家人所受的伤害和痛苦无法用金钱弥补。在继续要求追究当年办案人员刑事责任之外,张民强说希望公安机关能对旧案重启调查,捉拿真正凶手,“给死者家属以交代,也是对社会一个交代。”家里人经商讨后决定,警方如能捉到真凶,他们愿意从赔偿金里拿出5万元奖励参与侦查的干警。
张玉环也称对结果不满意,27年的青春一去不回,496万赔偿太少了点。张玉环称要先给律师、好心人、大哥还有家人一部分,然后要给两个儿子买房子和赡养奶奶。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年仅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两男孩失踪,其家属及村民四处寻找未果。1993年10月25日上午,两个孩子的尸体在下马塘水库被发现。赶到现场的村医张幼玲发现孩子身上有伤痕,劝说家属报警。26岁的张玉环被认定是“杀人嫌犯”,主要依据是:两份有罪供述,一个麻袋、一条麻绳和两道伤痕。警方发现,在抛尸现场提取到的一个麻袋和张玉环穿过的工作服,都是黄麻纤维。张玉环左右手各有一道被认定为“手抓可形成”的伤痕,怀疑是男童遇害时挣扎留下的。
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江西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后,于2001年11月7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张玉环再次向江西高院提出上诉。这一次,江西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并核准原判。
当张玉环于2017年8月22日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书后,2019年3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并于2020年7月9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江西省高院在再审判决中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8月4日再审宣判后,江西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2020年9月2日,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申请赔偿金额22,343,129元。赔偿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五项: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元;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元;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
网友观点:
在张玉环获得赔偿的新闻后面,网友也纷纷留言表达自己的观点,记者注意到,网友观点主要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认为再多的金钱赔偿也换不回逝去的年华,这么多年张玉环缺位了孩子的成长和老人的陪伴,也失去了无数的机会,为张玉环感到惋惜。
第二类则从关注张玉环案本身,转到关注到两个受害家庭,感慨两个失去孩子的家庭才是最值得被关注的,凶手仍未查明,两家也没有获得任何赔偿,尽快破案才是该案核心。
第三类网友则从专业角度分析,张玉环虽然因为“疑罪从无”不能认定有罪,但从目前来看,仍为最大嫌疑人,公众对于他本人的同情情绪,不应该干扰下一步的破案过程。
来源丨综合澎湃新闻、荔枝网、中华网、大洋网等
编辑丨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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