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比较高,但是为什么政府还突然会发放精神文明奖、创城奖之类的待遇呢?
实际上,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退休人员领取的待遇都是由用人单位发放。国有企业是企业行政方列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一般是财政负担。
过去的用工,劳动关系是终身的。如果你退休了,依然是这个单位的职工。单位一班还专门成立退休干部管理部门,对退休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今年,国家才要求国有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全部移交街道和社区实施社会化管理。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还不知道需要等到什么时候。
在过去,单位不仅要给退休人员发放退休费,各种福利待遇、奖金奖励待遇实际上一样都不能少。我记得小时候,爸爸单位分煤炭的时候,退休的老人也是有一份的。因此,对于退休人员发放精神文明奖、创城奖之类的奖金奖励待遇,也是历史遗留的政策。
1991年,企业职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企业职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领取养老金。过去领取的叫退休费。大家在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时,是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计算的。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最主要的是跟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相关。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待遇越高。
根据2006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缴费基数核定的依据按照1990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确定。工资总额,按照规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原则上说,企业职工的所有工资性收入都被纳入到了缴费基数中,未来会在养老金待遇中都有所体现。
看看我们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主要跟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缴费年限(具体到月)等因素有关。缴费指数实际上就等于当年每月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当年的社平缴费基数。如果没有缴费,缴费基数就是0。因此,基础养老金,实际上也是缴费基数相关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个人账户的余额都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每月划入的。所以,养老金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密切相关。
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的新增缴费年限养老金待遇计算方式跟企业职工的完全一致,只不过额外增加了职业年金而已。可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呢?依据2015年人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项目如下:
公务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余项目均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这样算起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肯定有很大一部分收入,没有纳入的工资缴费基数,也就没有转化为养老金。因此,相应的待遇会予以保留。这也就出现了退休职工原在职可以享受的一些名目的奖金、奖励待遇,甚至住房补贴等待遇还是继续由用人单位发放的。
不过,很多奖金奖励待遇是属于可发可不发的,国家没有硬性规定,多数是当地激励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一种奖励。如果当地过去没有规定发放,很有可能也是没有这部分待遇的。
相信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最终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有待遇都会纳入缴费基数,转化为养老金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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