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广元讯近年来,剑阁县总工会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县工运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党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向县委和上级工会请示报告,把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中,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二是切实扎紧制度笼子,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组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职工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组把全面规范权力运行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先后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制度》《党组请示报告制度》《会(政)务公开实施办》《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等二十项反腐倡廉的制度机制,对权力的运行加以监督和节制,使执行者有所遵从,形成防止权力滥用的制度保障,从而防止了权力滥用导致腐败滋生。同时让党内党外监督权力运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切切实实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自觉接受内外监督,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党组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监督是真正的爱护”的观念,通过多种方式,努力消除各种妨碍监督的思想顾虑。主动接受党内党监督,不断自我省察、自我净化,自觉接受外部审视、外力鞭策。一旦发现干部有不健康的苗头,就及时提醒、帮助、批评,防止由小错铸成大错,最后跌入不可救药的泥潭。凡涉及全局性、对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有着重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都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决策、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通过集体讨论,以会议形式集体做出决定。班子成员尤其是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了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滥用权力。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党组均主动邀请驻会纪检监察组的领导亲临指导把脉,同时广泛听取基层工会和职工意见和建议。

四是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廉政建设成效明显。近年来,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带头遵守《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制度》、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相关实施办法,坚持会(政)务公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收入申报、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党组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的监督。并把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党组班子成员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为机关勤政廉洁、遵纪守法作出了表率。充分体现了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促进工会工作重大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论是县委巡视组巡察,还是政府和上级工会开展审计,从未发现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党员干部中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均对县总工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全县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文/程朝龙 图/杨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