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姑姑,这只指环是怎么回事,好像是孩子的头发……”老小姐的脸先是涨红,然后又发白,她声音颤抖:“这件事非常凄惨,凄惨得我从不愿告诉别人。我所有的不幸…”
有故事!大伙儿再三央求之下,老小姐这才缓缓开了口——
那年,当他为我自杀时,他才13岁。他们家族被称为疯子家族,不过他们是一群迷人的疯子,因为爱情才变成疯子。这个家族的最后三个人,我都认识。戒指上的头发,正是最后的那一个留下的。
他们家族,头发全是卷得低低的压在额头上,胡子也是卷曲的,眼睛很大很大,目光能直透你的心扉,看得你会莫名其妙感到心慌意乱。
他的祖父,在经历了很多奇遇,决斗,和诱拐妇女的事情后,在65岁那年深爱上一位佃农家的女儿。他爱她,分秒不能分离。
有一年秋天,家里一个被邀请来打猎的青年,却把那个姑娘拐跑了。他的祖父不动声色,可突然有一天早上,却被人发现,已经吊死在猎狗窝里边。
他的父亲,在1841年去巴黎旅行时,被一个歌剧院的歌女欺骗后,在一个旅馆里自缢身亡,留下一个12岁的孩子(小桑泰兹),和一个寡妇(妈妈的妹妹,我的姨妈)。
姨妈母子,只好来到我们贝尔蒂荣的领地,进入我们家庭生活。小桑泰兹浪漫而早熟,完美继承了他们家族痴情的血脉和传统。
他常多愁善感,定定发呆,也经常反抄着手,低垂着脑袋,步伐沉重的踱步…
晚饭后,若夜色明亮,他常会对我说,“走吧,去幻想吧。”
我们一起走向花园,走到漂浮的白色雾气中,月光点缀的林中空地,他会突然站住,紧握着我的手对我说,“如果你了解我,我们将非常幸福,要了解必须要有爱。”
也是在这样的夜晚,他还会央求我的母亲给他讲一些爱情故事。对这些情意绵绵的故事,他也总是能感到异常兴奋。
有时还说“我也是,我也是,我比他们所有的人更懂得什么是爱情。”好像自己真懂似的。
于是,他便开始追求我,他非常温柔,但也有些羞涩。而我则感到这令人发笑,好生滑稽。
他会在每天清晨,给我送来他采的鲜花;
他会在每天晚上,进入自己房间之前,跟我说,“我爱你!”
那时的我,觉得这幼稚的恋情好玩又有趣,我卖弄风情,甚至还挑逗他。而他,被我吸引得神魂颠倒,欲罢不能。
过了大概一年时间,有天晚上,他突然激动地扑倒在我的膝前,亲吻我衣裙的下摆,反复地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爱得要死。如果有一天,你欺骗了我,你听着,如果你抛弃我去爱别人,我会像我父亲一样去干的…”
我目瞪口呆,那时才明白他的决心,也知道自己有些过了,我开始想要变得谨慎起来。
我对他说,“如果是开玩笑,你的年纪已经太大了;如果是认真的爱情,你却还太年轻。我等着。”我以为,一切都会戛然而止。
那年秋天,他被送进了寄宿学校。
第2年夏天他回来时,我已有了一个未婚夫。
他知道后,一连8天精神恍惚。
第9天早晨,我起床后发现门口塞进来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你抛弃了我,你知道我对你讲过的话。你这是命令我去死,我不愿意让别人发现,我除了你;所以你快到花园里来,就在我去年和你讲我爱你的地方,往上瞧。”
我吓疯了,赶紧穿好衣服向那儿跑去…
夜里刚下过大雨,他的帽子待在地上的烂泥里。那天刮着大风,我看不清楚,我似乎大喊过,然后晕倒在地。感觉清醒后,我赶紧跑回城堡。
再次醒来,我躺在床上,母亲在我身边。
我含糊不清地问,“他呢,他呢?……”
无人回答我。看来是真的!
我不敢去看他的尸体,我只是要来了他的一缕头发,就是这个戒指里的。
“我后来解除了我的婚约,也没有说明是什么原因,……我……我就一直是这个13岁孩子的寡妇。”
老姑娘讲完这些,垂下脑袋,啜泣许久。
其中一个听客,大约是被这故事深深触动到,他悄悄附耳旁人说,“痴情到这种地步不是太不幸了吗?”
@红尘陌上两相如 说:这是莫泊桑短篇小说《一个寡妇》中的故事。
12岁孩子,用心萌生的真情,被大人当成过家家,被姐姐当成个玩笑,却只有他自己当了真。因为他把爱情,当成凌驾于生命之上的宝贵,所以他倍感珍惜,不容他人玷污。
当他发现被抛弃,他以为自己失去了全世界。
生无可恋,他选择了最决绝的方式了结自己。
可是,仔细想想,重感情真的有错吗?没有。
他们家族,因重感情而被称为“疯子家族”,仿佛那些不拿感情当回事的才是正常人。
这简直就是作者对于那些消遣感情,玩弄感情者明褒实贬,赤裸裸的讽刺。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曾几何时,真爱是人世间最洁净,最纯粹的美好。如今,却在物欲横流中,变成大家眼中笑谈。
莫泊桑借大众之眼,之感,之行,将这些被同化污浊的人性,予以市侩且现实的描摹体现。入木三分,惹人叹息!
真情这种东西,本就没有统一的标准可言。
懂它的人信它,不懂的人疑它。
何来值不值?何来幸不幸?
你若信,便知:斯人若彩虹,遇见方知有。
你若不信,就只当:东风恶,欢情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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