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努尔哈赤之后的皇太极和多尔衮这两代清朝最高领导人,竟然发现他们都不是命中注定的接班人。按照中国封建社会的组织程序,他们几乎没有机会问鼎最高权力宝座。但是,他们不仅问鼎了,且出色地完成了使命。这在中原王朝中,几乎没有这种可能。

为什么在中原汉族王朝,选择一个合格的皇室接班人,反倒是一件十分困难的呢?除了僵化执行嫡长制之外,最致命的是缺乏一个公开、公平的选贤过程。接班人要么是由皇帝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的,要么由当权者指定,接班人贤能与否取决于他们的眼光。他们并不是总以社稷为重,常常只凭个人需要和喜好,决定皇帝接班人。

固定的嫡长继承顺序,可能带来一个不合格的君主,而君权不能顺利继承则可能带来动乱乃至战争。在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情况下,君主们即把皇室的团结,王朝的稳定放在第一位。中国最杰出的皇帝唐太宗李世民,就此作出概括性的总结:立储一事,最要紧的是要使臣民知晓,“太子之位不可经营而得”。

在稳定的大旗下,命中注定的庸君越聚越多。皇帝接班人问题于是成为中原历朝统治者最为头痛的一件事。如何确保接班人既是“合法继承人”,又是个“杰出人物”,几乎成为无解之题从封建体制的“合法性”来讲,“立长”是中国历朝统治者达成共识的接班人制度,但是,史实证明,这种接班人制度产生杰出政治家的概率不到一成。

譬如执行“立长继承制”最坚决、最彻底的明朝,收获的大都是苦果。那些嫡长继承人,不是暴君,就是病夫,悉数令人失望。除去在位一个月的明光宗朱常洛不提,其他十六个皇帝有八个属于草包恶棍型,其恶行世所罕见。明朝两百多年的统治,这八个草包恶棍的统治就占一大半的时间。

尤其糟糕的是,从明武宗朱厚照开始,连续出现六个“昏暴结合之君”,统治中国达百余年直至明亡。出现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奇怪。嫡长制保障的是皇位所谓的“合法性”,确保的是封建统治的有序而不乱。即便是弄个稻草人或病人放在那里,也在所不惜,因为那是命里注定的。至于那位命里注定的君主是不是“婴幼病弱,低能白痴、昏聩糊涂、暴戾狂狷、神经变态”,会不会“荼毒天下,为祸至巨”,就顾不了那么多了。然而,大明最高领导继承人之患,这个无解之题,却被边陲少数民族部落一度化解。

清朝出现三代杰出领导人,这要得益于他们的“旗内民主选举”。这是一种“贵族民主选举制”,由八旗贵族内部主要成员推举皇帝继承人。虽然它不是举国普选最高领导人,但比僵化的封建世袭,还是具有相当的优越性。它的优越性有二:一是当选者一般是既有实力又有才能、威望的人,能够胜任领导者的工作;二是直接产生最高领导人,略去了太子这个过程,避免了贵族内部的争斗。实践证明,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皇太极和多尔衮,堪称当时满洲乃至全国最杰出的人物。

努尔哈赤驾崩,到皇太极暴毙,清朝的最高权力三易其主,这三次易主均由“旗内民主选举”交接。皇太极能力超群,却非国君顺理成章的接班人,他不是长子,只不过是候补王储中的一个人选而已。但努尔哈赤一死,旗内一番民主选举”,皇太极即位,优胜劣汰,自然是一种“进化”的硕果。等到皇太极暴毙,皇太极虽留有长子豪格,但经过“旗内民主选举”,幼子福临(顺治)胜出。从表面看,这似乎不是优胜劣汰的结果,而似乎是劣胜优汰了。但实际上,通过这场“选举”,骁勇善战的多尔衮亲王成为不是皇帝的皇帝,他是“旗内民主选举”最大的赢家,所以,终归是优胜劣汰的硕果。

反观大明朝,坚持僵化的嫡长制,“帝室富贵,生习骄恣,岂能成贤?”最后,弄出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的崇祯皇帝,勤快地埋葬了朱家王朝。不难看出,清朝的最高权力虽三易其主,淘汰赛连连,但基本是“旗内民主选举”的正向淘汰强者胜出,执掌最高政治权柄,所以,只能愈争愈强,早期清朝焉有不兴之理?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才者居之,庸者止步。不是清朝三代领导人个个杰出,而是“旗内民主选举”把杰出的人才推上了皇位。衡量一国之政治水平,一个重要指标是看最高权力能否高质量地继承。高质量,是指最高权力必须移交到一个能胜任治理国家重任的人手里。清朝一度做到了这一点,行优胜劣汰之正向淘汰法,故大起大兴。清朝的历史告诉我们,如果把合适的人安排到合适的位置,尤其连续三次选对最高领导人,那么足可以促成一个民族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