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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浙江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该修订草案提出:禁止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进入小区。如获通过,该管理条例将成为我国首部明确规定人脸识别禁止性条款的地方性法规。

1.人脸识别系统已经广泛进入了社会领域:购物“刷脸”支付,用手机“刷脸”解锁,进小区“刷脸”开门,如此等等引起了人们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广泛担忧。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提出,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如果杭州市的这项地方立法获得通过,将会给国家层面的立法提供具体实践。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脸识别站在高科技的风口上,高歌猛进,从金融支付、机密行业应用的“黑科技”,“飞入寻常百姓家”:进图书馆要刷脸,回小区回家也要刷脸,厕所里面扯卫生纸,还是要刷脸确认身份……大家的“脸”越来越不值钱了,越来越多的公司、学校、服务机构都把手伸向了民众的脸,而且一副“霸王硬上弓”、要脸必须给的样子。

有报告显示,有九成以上的受访者使用过人脸识别,有六成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滥用趋势,还有三成受访者称,已经因为人脸信息被泄露和滥用而遭受到隐私或财产损失。更离谱的是,有的人因为自己与性犯罪有关的人人脸相似而被张冠李戴。

由于生物信息的特殊性,面部、指纹、声音等信息都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等特点,一旦泄露就是终身泄露。当这些生物信息泄露后,冒名顶替者就可以很容易行骗,而信息被泄漏者则难以再更改和使用自己的脸面等作为生物信息的身份认证,会让自己在遭受损失的同时在生活中寸步难行。兹事体大,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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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认为,物业与居委会,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居民的人脸识别数据,属于非法获取,甚至是涉嫌刑法中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经业主就刷脸,不止侵权,还可能涉嫌犯罪。不少小区大力推进人脸识别,其背后不乏资本利益驱动,个别地方也有“懒政”驱动。不少地方人脸识别项目的推动,源于企业资本的推波助澜,急于跑马圈地,把公民的脸“拉”下来,把市场占下来,哪怕赔本也要赚吆喝。

另一方面,在基层治理过程中,面对老小区、外来人口较集中的地区,某些部门就指望通过人脸识别快刀斩乱麻。不少推动人脸识别的职能部门,其层级比较低,有的就是一个派出所推动辖区小区安装,派出所本身很难说有专业人员、专业设备能维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所以盲目推进之下难免留下很多隐患:业主的面部信息被交出去之后,到底交给了谁?由谁来负责?对此物业公司和社区都交代不出个子丑寅卯来。包括人脸识别在内的技术,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暗藏“獠牙”。本次杭州拟立法禁止强迫业主刷脸,也是对热得发烫的刷脸浇一盆冷水:收集人脸,要取得民众的同意,要满足必要性原则,而民众也有说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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