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县男子云飞(化名)在与妻子离婚后索要彩礼未果,深夜来到前妻住处纵火……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1月3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获悉,昌乐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云飞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3月,云飞与杨霞(化名)结婚。2019年4月两人离婚后,云飞多次向杨霞及其家人索要彩礼未果,遂产生杀死杨霞全家的想法,多次到昌乐县经济开发区杨霞家附近踩点,其后深夜来到对方家中纵火
经法院审理查明,云飞与杨霞离婚后,向杨霞及家人索要彩礼未果,遂产生杀死杨霞全家的想法,并在2020年初开始准备砍刀等作案工具。2020年4月13日晚,云飞再次到事发现场附近确定杨霞家中有人后,凌晨2时许,驾驶车辆撞开杨霞家大门,然后开始纵火,火势引燃屋内窗帘、床褥。在发现杨霞家中有人逃出北屋时,云飞返回车中取出砍刀准备砍人,在打斗过程中云飞被制服,公安机关民警到达现场将凶手抓获。
法院认为,云飞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依法惩处。辩护人关于云飞有坦白情节,系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系初犯、偶犯,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云飞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减轻处罚。认定云飞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