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最新发布关于邯郸市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市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选取社会第三方机构对全市2019年度18个县(市、区)(武安市、临漳县参加省级抽样评价,本次未做评价)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价,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较好等次:峰峰矿区、邯山区、复兴区、曲周县、丛台区、永年区。

二、一般等次:广平县、肥乡区、邱县、大名县、馆陶县、成安县

三、不佳等次:磁县、涉县、鸡泽县、魏县、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次评价结果,认真分析本地区在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整改,补齐短板,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对标国内一流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做法。同时,要尽快制定本地区营商环境优化整改措施,完善工作台账,指导辖区内各责任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整改工作,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本地区所涉及的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并撰写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填写问题整改台账,于2021年1月10日前报市营商办。(邮箱:scl_64023@163.com)

附件:1.邯郸市18个县(市、区)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结果

注:武安市临漳县参加省级营商环境抽查评价,本次未做评价。

2.问题清单整改台账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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