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创新研究报告》
第48期(总第380期)2020-08-09
编者按:2019年5月3日,德国科学联席会议(Gemeinsame Wissenschafts konferenz,GWK) 通过三份行政协议,分别 是:《 研究与创新公约 Ⅳ》(Pakt für Forschung und Innovation Ⅳ,PFI Ⅳ),《未来协议:加强高校学习与教学》(Zukunftsvertrag Studium und Lehre strken)、《高校教学创新协议》(Innovation in der Hochschullehre)。2019年6月6日,三份协议经联邦政府和各州共同签署后生效,成为影响未来 10 年(2021—2030)德国科学研究和高等教育领域三个至关重要的大型资助计划。三份协议拟计划在未来10年内投入约1625亿欧元资金,以提高德国科研体系质量,增强德国科研水平、创新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本文就其主要内容进行摘编。
一、各项资助计划概览
1.《研究与创新公约Ⅳ》(Pakt für Forschung und InnovationⅣ,PFI Ⅳ)
该公约是联邦和各州政府于2005年缔结《研究与创新公约》以来进行的第四次更新,旨在促进科学研究动态发展、加强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深化科研网络体系建设、吸引和留住顶尖科研人才以及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该公约适用于德国研究基金会 (Deutsche Forschungsgemeinschaft, DFG) 和四大非高校研究组织:弗劳恩霍夫协会 (Fraunhofer-Gesellschaft,FhG)、亥姆霍兹联合会 (Helmholtz-Gemeinschaft, HGF)、莱布尼兹联合会 (Leibniz-Gemeinschaf, WGL) 和马克斯—普朗克学会 (Max-Planck-Gesellschaft, MPG)。根据公约内容,2021至2030年,各机构的经费每年将增加3%,涉及总计约1200亿欧元的科研经费支持。
2.《未来协议:加强高校学习与教学》(Zukunftsvertrag Studium und Lehre strken)
该协议作为“高校公约 2020”的后续计划 , 旨在进一步加强高校能力建设,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学质量,以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协议从2021年起实施,原则上不设期限,联邦和各州计划每年联合投入约40亿欧元,惠及近300万高校学生。其中,2021到2023年,联邦政府每年投入18.8亿欧元;从2024年起,每年投入20.5亿欧元。联邦经费根据各州高校在校生、毕业生以及新生数量等指标及相应权重计算而定,并按程序分配各州,每年重新计算在各州的资金分配额度。各州共同投入同等数量资金。
3.《高校教学创新协议》(Innovation in der Hochschullehre)
该协议作为“教学质量协定”的后续计划,旨在促进高校教学创新,激励高校领导和教师共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该协议规定资助范围包括:所有应用科技大学;私立大学原则上不应被排除在外;非大学机构和协会如包含促进学习和教学之法定目的,原则上可与大学合作参与,但须由大学牵头。协议从2021年起实施,其中,2021年至2023年,联邦政府将单方面提供每年1.5亿欧元资金;从2024年起,联邦政府与各州共同拨款1.5亿欧元,其中联邦政府提供1.1亿欧元,各州共计提供4000万欧元。联邦政府和各州可在个别情况下商定不同的安排,并在编制预算时考虑资金需求。
二、各项资助计划实施细则
1. 《研究与创新公约Ⅳ(2021-2030)》
《研究与创新公约》是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于2005年首次缔结的重要公约,旨在通过协调科研政策目标、改善资金规划保障和一般框架条件,确保非高校科学组织的经费投入,促进科研体系发展。“PFI Ⅳ(2021-2030)”是最新一次更新,特别强调为科学组织提供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各科学组织承诺围绕以下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
(1)促进科学研究动态发展。为开展高风险研究创造空间和条件,利用科学数字化机遇,加强数据的获取、开放和使用。
(2)加强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完善内部激励制度,以中小企业为战略方向加强技术转让,注重公众参与和科学传播,促进科学知识和科研成果转移转化。
(3)深化科研网络体系建设。促进各科学组织与大学、企业和其他合作伙伴构建广泛、紧密的科研网络,并加强国际合作。
(4)吸引和留住顶尖科研人才。在人才政策、人才招聘、人才培养、职业发展等方面为科研人才提供有吸引力的条件。促进女性平等参与科研。
(5)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研基础设施的战略规划、建设运营、开放使用和专业管理。推动国家研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数据驱动科学。
德国研究基金会(DFG)和四大非高校研究组织,弗劳恩霍夫协会(FhG)、亥姆霍兹联合会(HGF)、莱布尼兹联合会(WGL)和马普学会(MPG),根据公约明确的政策目标承诺了相应目标协议,主要内容列举如下:
(1)德国研究基金会(DFG),即科学基金会,是一家独立的全国性科学研究资助机构,也是德国乃至欧洲最大的基础科学研究资助机构,负责资助德国高等院校和公共性研究机构的科学研究,总部位于波恩。DFG 把巩固科学诚信文化和促进数字化变革作为第四期 PFI 的优先任务,进一步完善资助组合和资助工具。
(2)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FhG)成立于1949年,是德国也是欧洲最大的应用科学研究机构,涵盖全部工程科学领域,以应用型研究为主,客户以中小企业为主,注重成果转移转化。FhG 将结合其 2022 议程,进一步加强与中小企业、应用科技大学及其他高校的合作,促进青年科学家的发展,提高女性在科研人员中的比例,推动基于数字技术的新解决方案和商业模式的研发应用。
(3)亥姆霍兹联合会(HGF)即亥姆霍兹国家研究中心联合会,原名“大科学中心联合会”,是德国最大的科研团体,代表着德国的国家科研形象,以着眼未来应用的基础研究和大型科学项目为主。HGF 第四期 PFI 的政策目标及实施措施以 2017年制定的《亥姆霍兹未来议程》为基础,主要涉及:开发信息技术在所有研究领域和整个数据价值链上的潜力;完善知识和技术转移举措;深化科研体系建设,与企业建立发展伙伴关系;实行一流的人才管理;与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推动科研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作。
(4)莱布尼兹联合会(WGL),前身为经过评价后保留下来的原东德地区的研究所,后来又增加了一些西部的研究所组成联合会,下辖研究机构共95个,分布在全国各地。WGL聚焦于问题导向的研究,同时提供政策或咨询服务,注重基础科学研究与应用相结合,与高等院校、工业界及其它国内外研究机构合作紧密。WGL 在下一阶段将重点关注科研网络、知识转移、人才管理等主题,并全面关注数字化变革中的科学研究。
(5)马普学会(MPG),成立于1948年,是德国政府资助的全国性学术机构,其前身是威廉皇家学会(成立于1911年),总部设立在慕尼黑,其下属研究所遍布德国各州,以基础研究为主。MPG 在 PFI 四期的主要目标是,面对新的竞争者保持领先地位,保持作为国际领先研究机构所具备的良好治理能力和领导力,加强转让服务特别是知识转让服务,旨在顺应数字化、网络化和工作流程更加灵活的趋势,吸引最优秀的研究人员参与到最具创新性的研究课题中来,保持全球五大科学组织之一的地位。
联邦政府和各州希望为科学组织创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框架条件,包括预算和人事管理、公共采购、女性参与等方面的自主权和灵活性。科学组织继续开展研究或资助活动,定期向科学联席会议(GWK)汇报。
2.《未来协议:加强高校学习和教学》
为促使德国各高校设置适当的课程并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加强德国作为科学和研究基地的长久地位和国际竞争力,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决心在其立法机构授权提供资金的前提下,根据《基本法》第 91(b)条第 1 款,实施关于加强未来高校学习和教学的永久性协议,为高校提供稳定的财政资金保障。
未来协议的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高质量的学习和教学,使高等教育的学习能力和教学质量与现实需求相适应,为科学、产业和社会发展培养出足够的学术人才。资金分配向优先事项倾斜,比如为高等教育机构中从事学习和教学的全职人员提供长期就业机会。除优先事项外,还包括改善研究条件和提高研究成功率、避免辍学、促进学生和教师多样化、利用数字化机遇等方面的措施。协议针对的高校类型包括高等院校、研究类大学、学科群和学位类型(不含博士学位)。
联邦政府和各州资金的分配细则规定了联邦政府和各州资金的分配程序及要求,比如:联邦政府提供的资金应分配给各州供其自行管理,各州应将资金全额转拨校直部门;各州调用年度拨款应符合有关要求;用款人应报告资金的用途证明及使用情况;有关部门应核对资金是否用于预定用途。各州至少提供与当年收到的联邦资金同等数额的额外资金,以 2020 年的基本资金额为基础值;资金的提供原则上不受时间限制;如果各州提供的资金少于联邦政府资金,则应在之后两年内补足差额。
协议同时约定了评估方式:各州应在每年1月31日前报告上一年《未来协议》的执行情况,并以表格形式列出联邦资金的提供和使用情况以及本州所提供的额外资金。自2025年1月31日起,各州应每三年对执行《未来协议》的措施及其效果进行一次质量评估。联邦政府和各州要求科学委员会定期评估协议的实施情况;首次评估将在2025年进行,此后在各州承诺的任期结束前两年进行;联邦政府和各州应在2027年首次讨论并决定是否需要对内容和资金进行调整;评估结果将在征求意见后在科学联席会议(GWK)网站上公布。
3.《高校教学创新协议》
为永久增强德国高等教育机构高质量教学的国际竞争力,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根据《基本法》第 91(b)条第 1 款,在其立法机构授权提供资金的前提下,通过高校教学创新协议,最大限度支持高校实施高质量的学习和教学计划,不断发展和动态调整研究和教学,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批判能力和创造力。
协议规定了资助高校教学的目标和手段:应着眼于德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格局,追求长期的国家和社会教育目标;激励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提高学习和教学质量,加强高校教学的持续更新能力,更好应对不断变化的挑战。为此,联邦政府和各州将为前瞻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相关行为者的交流与合作,并组织推动知识转让。
资助的重点主要针对高等教育机构在教学和学习方面的战略性、结构性问题以及有关现实挑战,比如,实施新教学思想,对创新的教学方法进行测试,将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环境设计移植到其他学科或教学场景,将大学研究的新成果转化为实践的项目,教职工培训项目等。组织单位应长期就教学主题及交叉领域的问题,加强同大学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网络化交流合作,比如,由组织单位、大学教师个人、大学或大学协会倡议,就个别专题和问题进行有组织的交流,在学习和教学、资助项目、教学方法或教学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有组织的交流,依托现有的或新的国内外重要合作网络促进知识转让。
组织单位应每七年进行一次独立评估,评估其对高校学习条件和教学情况的影响,首次评估不得晚于成立后五年。组织单位的管理层最迟应在五年后向工作组提交一份报告。评估佣金由联邦—州委员会发放,评估结果将在科学联席会议(GWK)上讨论并于必要时公布。
文章来源
https://www.gwkbonn.de/fileadmin/Redaktion/Dokumente/Papers/PFI-IV-2021-2030.pdf
https://www.gwkbonn.de/fileadmin/Redaktion/Dokumente/Papers/Verwaltungsvereinbarung-ZV_Studium_und_Lehre_staerken.pdf
https://www.gwkbonn.de/fileadmin/Redaktion/Dokumente/Papers/Verwaltungsvereinbarung-Innovation_in_der_Hochschullehr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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