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第2名,一共17人,职称名额只有6个,经过一番“投票”操作程序,该老师成功落选。河南焦作市第十七中学的一位语文老师参加2020年职称评定,结果遗憾落选。事后,该教师质疑并举报学校职称评定“不公平”,如果不经过这番“投票”,那么该教师以第2名的成绩,稳稳地评上职称。那么问题来了,学校在评定职称时,已经有了教学内外的各种加分了,为何还要进行各种“投票”呢?从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学校的“投票”主要包括两种:一是“领导测评打分”,二是“民意测评打分”。

学校采取“投票”方式,其主要出发点也有两个方面:①全面考察评职教师的能力和素养;②尽可能客观、公正地评定职称。不过,像焦作市这位老师的情况,总成绩排名第二,包括教学成绩、说课、讲课、荣誉、奖状等;然而这样的成绩竟然在“投票”环节中落选,这的确不可思议!学校领导的解释是:“大家都不投你票呗!”言外之意有三:①你还不够优秀;②大家都不相信你;③你的人缘很差!但是,这样的“解释”,这样的“投票”,很显然难以服众。既然“投票”这么重要,那么就不用去考评老师们的教学成绩了,每次就通过“投票”,让“全校老师”来决定谁能评,谁不能评!有网友犀利地指出,学校领导搞“测评投票”那一套,完全就是一块民意操控的“遮羞布”,通过这块“遮羞布”,可以任意操作。像这样的评定制度,看似更加合理,更加公平,实际上是借“民意之口”来行“操控之实”!一线老师工作量大,任务繁多,评定职称不容易,希望学校少搞点花样,切切实实保障老师们的正当诉求与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