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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结论:逐步减少转业名额已经是大势所趋,未来逐业和退休将是主流安置方式。政策过渡期间,应该还会有一定数额的转业(计划安置和自主择业),政策稳定期后,转业将只属于少数特殊贡献的“人才”,团以下可以复原、逐月,由国家帮扶,读研、就业和创业。

草案里,也有服役5年可考专项指标的政策,最低服役期应该5年无疑,但不代表5年就一定可以复员。

一、顶层设计预想的职业化景象

干部队伍主要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中选拔提干,军校培养指挥类人才。5~10年为义务期,复原名额多,除了考研专项计划、定向招录公务员、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尤其是985双一流专项招生,军转通过考研刷新身份、实现转换,也是成功关键一环。

15-25年为职业期,这一阶段普遍达到少校以上,可以领取逐月金,原则上不安排退役,保证75%以上的人都能终生服役(现在这一比例为25%,职业化程度很低),这部分人也是职业军人的主力。

现役通过高待遇吸引长干,但是,考虑我国的国情现状和人民军队性质,短期翻番是不可能的,靠工资在大城市买房过上富足生活更是不可能的。

军士队伍通过提干、增加逐月退路,在待遇和身份上,实现官兵平等,促使军士率先实现终生服役,让军士逐渐担任基层军官的职务,参谋、干事、助理员、排长等。由于军士入伍多为高中学历,在部队走捷径拿到本科学历,实现逐月退休,担任基层军官,拿着高于同龄的数倍的收入,自然更愿意长干。

最终,解决了军官的高层次人才来源,实现军官军士的长期干职业化,实现军事人才资源的开发。

二、当前安置制度面临的困境

一是转业方面的问题。计划安置压力依然很大。

首先看一组统计数据。从2001年建立计划安置和自主择业双轨制到2015年,一共安置了转业干部84.6万人,其中,转业66.4万人,占78.5% ,自主择业18.2万人,占21.5%。自主择业占了五分之一,明显减轻了计划安置的压力,但是还远远不够。

1.按职级安置岗位矛盾突出。

文件规定,要根据军转干部的职务等级安排职务,师对应地方的地市级,团对应地方的县处级,营对地方乡科级。由于军转干部安置地分布的不均匀,其中师团级多,无法实现按级安置。如江阴市的正副县级干部一共有30人左右,其境内有一军级单位驻扎,每年需要安置的团职干部就有30多人。怎么来安置?全市的编制都不够一年的转业干部?更何况年年这么多。因此,有的地方可以按职安置,很多做不到,只能降级安置。这就造成了不同地区军转干部之间职务安排的不平衡。

2.地方严格编制管理面临严重挑战。

随着对行政管理改革的逐步深化,对严格按编制对机关人员进行管理的要求更加明确。但严格按现有编制管理,又无法完成接收军转干部的任务。为了不违反编制管理的要求,安置好军转干部。2001年军转改革时规定,党和国家机关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15%增加行政编制。2004年又规定在2004~200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按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分配数的25%增加行政编制。2007年规定,按25%增加行政编制后仍有缺口的,可专项向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报告。2016年规定2016~2020在基数内按25%比例增加行政编制,高于基数部分按照40%增加行政编制。长期这样增加编制,肯定会对科学的编制管理带来影响。且这样的政策对一些军转安置量大的地市来说,编制仍然是不够的,在这个基础上,还需要实行所谓“先进后出”,实际上就是安置计划冲击了科学的编制管理。

3.与公务员建设的专业化要求不符。

国家的现代化管理,要求对公务员实现专业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注重培养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这些年来,面向社会的公务员考试录用,都有明确的专业要求。随着我国985高校的数十倍扩招,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同时机关内部的晋升,也要求公开平等竞争,不少的单位还开展了竞争上岗。而军转干部长期从事的是与国防相关的各个工作,只有极少的部分专业和从事的工作与地方完全相同。同时部队军事工作的要求和环境与地方有很大的差别,在这样的情况下,转业干部要和地方专业化的干部同样竞争,确实面临很多困难。除少数人员外,大多数转业干部进入地方机关单位后,适应起来有相当的难度,发展得并不是很好。

二是自主择业方面的问题。

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龄偏大,已经不是就业创业的最佳年龄。

自主择业实施以来,各地军转工作部门认识到,自主择业成功与否的关键,是军转干部到地方后创业就业开展得如何,个人作用发挥得如何。因此,这些年以来,在国务院军转办的带动和示范下,各地纷纷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培训和创业就业服务。从统计数据看,各地的创业就业率平均达到了70~80%,但实际上,在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访谈时,大多数处于勉强对付状态。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自主择业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多岁,对到地方来面向市场重新开始寻找新职业、新的工作,年龄工作已经偏大。

2.政策导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分布与市场的需求错位。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是按照安置地的待遇来确定军转干部的待遇的,因此,越是艰苦边远区,越是待遇高。这样的政策导向是越是艰苦边远地区选择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越多,越是经济发达地区选择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越少。比如,2015年,浙江自主择业比例仅为4.8%,江苏6.2%,广东11.1%。而西藏自主择业比例高达97.9%,新疆86.4%,青海76.2%,黑龙江64.9% 。实际上,由于环境和发展水平的限制,在西藏、新疆和青海军转干部的就业创业很难,而经济比较发达和比较活跃、就业创业相对比较容易的浙江、江苏和广东,由于政策原因,只有极少的军转干部选择自主择业。

3. 管理服务跟不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有失落感。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省一级依托军转部门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构,负责政策解释及退役金、培训经费的宏观管理,地市具体落实。管理服务工作以街道社区为主,通过社区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具体的管理。但实际上,由于编制和人员、经费的限制,加上街道社区各种任务繁重,除了极少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集中的地区外,很难有人力物力和精力来管理和服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4. 待遇政策不尽合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有意见。

由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待遇政策参照系比较多,基本工资项目是与部队现职干部相联系,按现职军队干部工资的一定比例折算; 退役金的调整与退休军队干部相联系,军队退休干部怎么调待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也怎么调待遇; 有的项目与安置地的公务员相联系,比如住房、医疗、取暖、降温等都执行当地公务员的相关政策。各地落实住房补贴政策不一,这些状况导致同样的军转干部在不同地区的待遇差别,引发了一定思想波动。

后记:有人问,职业化之后怎么办?只能告诉你好好干,因为只有好好干,才能在实现人生理想的同时,给予一份优厚稳定的保障。当然,如果心不在此, 也不必强求,早日逐月也不失为一种办法。该来的总会来,一切都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