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6/15/30

1983年实施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承包期限为15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始于1993年,承包期限又延长了30年,即2023年。但是,最近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第20条提到合同期耕地面积将再延长30年,这意味着第三轮土地承包期限将达到2053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期不变的意见》。这些“意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照顾现在和长期重要的系统设计并回答了当前的一系列公众关注。

我相信许多朋友也非常关注这一观点的发布。以下5个问题希望回答您的问题!

一,如何组织和实施“一揽子计划”,以确保实施“长期不变”政策?

韩长赋:

我们一般在农村地区承包。农村承包土地超过15亿亩,涉及近2亿农民家庭。因此,如何扩大土地承包合同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

这是一组数据。第二轮合同于1993年开始,并于1999年基本完成。如果以30年的合同期为基础计算,到2023年,第二轮合同将大批到期,合同要延长。延包的高峰期集中在2026年至2028年。

合同到期后如何延长合同?

党中央的政策是一致的。本《意见》明确规定:

第一个是坚持合同延期的原则,不要破坏和重新划分承包土地,并确保绝大多数农民的原始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定。绝大多数农民最初是承包哪一块土地或哪一块土地的合同,因此延长合同是原则。

其次,根据各个地区第二轮土地合同的期满来计算合同延期的起点。合同期限仍为三十年。特定于某个地方(尤其是某个县)的合同是从第二轮合同到期起开始的。

当然,在组织和实施方面仍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有些问题需要通过探索来解决。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从现在开始:

一种是向农民颁发证书。

自2014年以来,我们促进了承包土地证书的注册和发放。经过六年的集中努力,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证书签发率超过94%。下一步,我们必须继续注意收尾工作,以便分发所有应发布的内容。我们必须澄清并进一步确定当前的农民承包土地。

二是完善配套法律法规。根据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必要及时修改和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第三是进行合同的试行延期。在一些县(主要是已过期的县)的土地合同到期之后,我们正准备启动第二轮试点扩展。现在,我们正在组织声明。通过试点,探索经验,引导基层探索扩展方案的具体方法。关于推迟,中央和有关部门将在大规模行动实施之前发布指导。

2.如何处理定居城市的农民承包土地?

韩长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进入了城市。目前,该国大约有2.88亿农民在城市上班和经商,其中有3000万家庭在城市上班和经商。

因此,一些村庄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存在“空心村庄”现象。一般来说,越来越多的农民家庭和家庭定居在城市中,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

如何处理进入城市的农户承包土地?

在土地问题上,我们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权益,赋予农民选择的权利,让他们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

这次发表的《意见》明确指出,现阶段不应以土地承包权的撤销为农民在城市定居的条件。

一方面,对于在城市定居的农民,只要他们是自愿的并且有报酬,就可以根据自愿和补偿的原则,引导他们将承包土地转让或归还给集体。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替代耕种和托管等方法保留订约权,转让管理权或发展各种形式的中等规模的经营活动。

对于长期放弃耕地和废弃承包土地,《意见》也有明确的政策。合同签发方可以采取措施依法改正,不能长期遗弃。

关于是否放弃承包农户进城的土地,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它们可以得到证明和指导,但不能强制执行。

3.证书签发后,下一轮合同会生效吗?

韩长富:

进行农村承包土地的权属登记和发行,是党中央的重大决定和部署。为此,中央农业办公室,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及有关中央部门组织了一项试点计划,该计划自2014年起全面实施。到2018年底,这项权利确认工作已基本完成,并且今年,我们将开始“回头看”,因为这项工作非常具体并且工作非常广泛。

通过确认和注册,全国范围内总共准确测量了11亿块地块。我们拥有超过15亿英亩的合同土地和11亿块土地。在许多地方,单个地块的面积仍然很小。清理了2亿多农村家庭的档案。可以说,通过这种权利的登记,家庭地位得到了澄清,土地清理,土地不准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不明确的问题已经得到长期解决。

这项工作基于对签发证书的权利的确认和注册,即“权利的确认和铁证书的签发”。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包括承包土地,得到进一步理解和阐明。权利登记已多次公开,并且必须在该村庄公开,同时,政府主管部门也必须对其进行登记和输入。

每个人都清楚,这项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这项工作实际上为第二轮期满之后的新一轮推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这次中央政府的《意见》明确要求合同延期工作要以承包土地的登记和证明为基础。

证书在下一轮签约之前是否有效?我可以清楚地回答,这是有效的。

4.由于人口的增加和减少,自然灾害等原因,如何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

韩长富:

根据各地的初步调查和统计,这些农民占农民总数的0.94%,不到1%。

《意见》明确规定,第二轮承包期满后,应当坚持延期原则,不得破坏和重新划分承包土地。第二轮承包届满后,现有承包土地应由农民承包。在自然灾害,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对个体农户进行适当的调整,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控制。

通常,没有土地或无地农民的问题不能通过破坏和重新划分土地来解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基于“较大的稳定性,较小的调整”原则进行适当的调整,但只能针对单个农民。必须及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

那无地农民呢?如何保护自己的基本生活?

一方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集体保留的机动土地,而在第二轮承包中,集体保留的动用土地不得超过5%。

还有新开垦的耕地,以及原始承包家庭依法自愿交还的耕地,以及承包家庭已经灭绝并通过这些耕地集体开垦的耕地。

另一方面,它可以通过转让土地管理权或转让在城市工作的其他农民的土地来帮助没有土地或土地较少的农民耕种土地。您可以生产和经营他们愿意转让的土地。

此外,有必要在境外大惊小怪,以帮助没有土地的农民提高其就业技能,改善就业服务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当然,生活中可能会有真正的困难,可以通过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来解决。

5.土地管理权的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土地合同的剩余期限。当前的第二轮合同即将到期。这会影响新的商业实体转让土地的热情吗?

吴洪耀:

《意见》规定了延长合同的原则和方法。合同期满后,第二轮土地承包将扩大,强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使大多数农民的原始承包土地将继续保持稳定。

到期后,农民可以延长合同,企业可以续签合同,可以推迟土地转让。这是一种方法。

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也给出了一些计划。依法,经承包人同意,受让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土地改良进行投资,建设农业生产辅助设施和配套设施,并为投资部分获得合理的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投资主体对农业的长期投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合理的补偿。因此,要求在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新企业在转让土地时,可以通过合同协议和其他方式谈判并确定第二轮期满后继续经营的具体条款。方法。这是法律保障的。

我们在研究中还发现,许多农民和新的商业实体已在合同中达成协议,在合同到期且政策允许之后,新的商业实体(即原始实体)将继续运营。这个问题解决了。

现在,已经出台了解决这一领域障碍的政策和法律。因此,农民土地长期用于经营活动对长期农业投资具有相对稳定和可预测的影响。因此,这方面有政策,法律也有规定。

发表这一意见无疑是我们农民的政策保证。 “增加人民而不增加土地,减少人民而不减少土地。”如果我们不进行土地私有化,我们将为农民提供更多选择。未来,我们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朋友加入农业创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