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提高通行效率。现根据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启用以下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对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以下设备自2020年11月10日起正式启用。

公示期:2020年11月02日至11月9日

禹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0二0年十一月二日

来源:云上禹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