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是95后女孩石媛的生日。当天,二十出头的石媛和三个朋友共消费约12万元,事后却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据静安区检察院介绍,今年5月21日,某KTV负责人陶某向警方报案,称石媛以办生日派对的名义在店内消费了1瓶单价49800元的路易十三洋酒,以及150瓶单价398元的香槟,算上其他消费,共计121775元。在派对上享用完高档洋酒和生日蛋糕后,石媛带着三名女子将上百瓶香槟全部喷洒在KTV包厢内,但却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警方在办案中发现,石媛实际的生日在8月,5月20日当天,她只是以生日为借口举办“520”狂欢派对。虽然石媛提前对于酒水进行了预定,但是当天她并没有带相应的钱款前来。由于她本身并没有稳定的工作,父母也均为上海普通务工人员,家庭也并没有能力供给她当晚的奢侈消费。
由于石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检察官最终认定,被告人石媛,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尽管石媛的父亲用自己辛苦打工赚的钱,退赔了涉案KTV当晚4万多元的酒水成本损失,但是石媛终究还是要为自己“520”那天荒诞的行为付出代价,最终石媛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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