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徐法利受贿案一审作出有罪判决

近日,青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法利(原临朐县人民法院四级调研员)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青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法利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来源: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