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骑红尘妃子笑
这是我分享的第95篇文章
昨天我刷到了这样的一个视频。
从视频中能够看出来,小男孩和小女孩应该是发生了一些矛盾,于是女孩的家长去找这个男孩要一个说法。
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了这一幕,直到旁边的老师开口讲话我才知道这竟然是在课上。
看到这个视频后让我感到非常痛心的是下方评论区的网友多数竟然在力挺这位家长。
我们抛开这两位学生的前因,只看这个视频你是否能够看得出来这位家长在对小男孩进行语言恐吓。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小男孩道歉是发自内心的认识到自己错误还是由于“畏惧”不得不委曲求全。
有朝一日虎归山,新账旧账一起算。
试问,这样的道歉能够解决问题吗?
还是只是解了一时之快,吐一时之气?
我这么说可能很多人的不太理解,因为我自己曾经与这个男孩有过共同的遭遇,也是在小学,也是在课上,对方也是个小女孩。
你不觉得这种做法就像是别人偷了你的东西,难道你还要偷回来吗?
“偷”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活动。
这让我想起来最近我在读的一本中的故事情节。
晚清,戊戌变法期间,荣禄问变法的倡导者康有为:“你想要变法,这个法应该如何变呢?”
康说:“杀几个一品大员变法就成功了”
这不是笑话吗?
变法的目的不就是加强制度建设和法治,如果还像过去一样,说杀便杀那变法的意义是使社会进步还是原地踏步?
拿到这个场景中,打人是应该道歉,但是更应该经过一个“公正”的审判使之批评改正再道歉。
我动手打了人是为什么打人,是我故意欺负人还是由于口角争执我按捺不住动了手?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也提到过两个词,一个是“真相”,一个是“事实”。
我们看到的事实只是视频中由于谁打了谁,谁的家长去要求打人者道歉。
对这是事实,但是真相是如此吗?
我们不了解这件事情的真相,可能是小孩子就是手贱动手欺负人,也可能是小女孩惹怒了小男孩,小男孩气不过动手打了他。
谁让他俩是同桌呢,又是小孩,谁不是娇生惯养含着金钥匙出来的。
这是真相,不过我们看到的往往是事实。
这位家长的做法确实欠妥当。
怎么着?
为了这点事全班同学停下来等你把这个问题解决?
如果这天要是开校会,是不是你也得让全校师生停下来先把你这个事给你解决了?
我们已经过了二十多岁意气风发的年纪。
你说让老师解决,老师最多就是调一下桌,两人握个手。
你能满意吗?
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两方家长两个孩子,坐在一起,各说各的错误,即使以后老死不相往来,也得在一个平等的条件让各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说到这儿我要再次感谢当年我的数学老师,当时由她出面调解解决了这个问题,我心里没留下阴影。
如果当时是其他任课老师,这件事我可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都不能释怀,因为全班人的焦点都集中在了你的身上。
可能这件事这么多年老师已经忘了。
老师一年面对的可能是几十个上百个学生,对于学生可能无法面面俱到。
但对学生而言,面对的只是这一个老师,是一年,也许是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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