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头肉”——不管熏的还是卤的,热蒸还是凉拌,都是下酒菜中的佼佼者,一口肉一口酒,筋道不油腻,而猪口条则口感丰富,肉质厚实有嚼劲,口感跟卤牛肉相差无几,吃一口满嘴回香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3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得知含有一批猪头肉不合格,还有一篇猪口条也有问题。

开封市禹王台区杜记卤肉销售的猪头肉、猪口条,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胭脂红检出值分别为0.0013g/kg、0.0001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很多人在选择卤制品时,往往会选择颜色红润的,认为红彤彤的,色泽鲜艳,貌似看起来很新鲜。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这点,用胭脂红来给猪肉“美颜”,让猪肉卖相好一点。胭脂红是禁止在肉制品使用的,如果长期食用对人体会产生严重的危害,甚至会致畸致癌。

虽然检出胭脂红的含量较低,对人体健康影响不大,按照目前GB2760-2014标准制定的原则,食品添加剂如果没有添加的必要性,不允许添加,因此在这些猪头肉和猪口条中添加胭脂红属于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开封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