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友反映:
因为家长工作原因,不能在忻州本地常住,所以需要将孩子转入寄宿制学校。请问应该怎么办理学籍?
忻府区教科局回复:
您好,根据《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文件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原则上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市、区)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或外来务工人员务工地跨省、市、县(市、区)发生变化确需转学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并经双方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或务工所在地学校就学。如有特殊情况跟双方学校协商处理。
来源:忻州随手拍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