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骑车闯红灯,是件小事吗?

福州交警会“上门通报”!

路上抓不住你,

就到家里和单位去找你!

即日起

针对非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

福州交警对相关违法人进行处罚后

还“入家门、入单位”

进行通报、劝诫

并签订规范承诺书

要求所属单位对违法人加强教育管理

昨天上午,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福州交警部门启动“上门通报”程序,鼓楼交警大队联合区委文明办工作人员,前往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人家里或所属单位进行通报、劝诫,并责令单位负责人加强教育。

▲鼓楼交警大队民警来到卫前街开元新村郑某冰的住处

昨天上午10时许

鼓楼交警大队民警来到

卫前街开元新村郑某冰的住处

通报他近期骑电动车闯红灯

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对其当场进行教育劝诫后

郑某冰意识到闯红灯带来的安全隐患

签署了

《非机动车、行人规范出行承诺书》

承诺今后做到文明出行

▲交警来到树汤路某小区找到了杨某秋

随后交警根据违法行为单

来到树汤路一带

上门找到闯红灯的当事骑手

杨某秋和张某菊

看到交警上门后,两人略显心慌

▲交警来到树汤路某小区找到了张某菊

民警告知他们

因闯红灯交通违法被上门通报时

两名当事人羞愧低下了头

经民警劝诫,两人分别签下承诺书

表示今后出行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再也不敢闯红灯了”

朴朴骑手签字承诺

鼓楼交警大队民警又到朴朴超市西湖营业点,给配送骑手张先生送来一张违法记录单以及一份《非机动车、行人规范出行管理教育承诺书》。

原来,10月31日7时11分许,张先生骑着车牌号为“福州W2639”的电动自行车,在西湖门口东北侧东往西方向闯了红灯,这一幕正好被拍下。

经过民警的劝诫后,张先生郑重地在承诺书上签了字,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规范。连同签字的,还有该网点负责人黄先生。

顺丰骑手签字承诺

11时许,民警来到顺丰速运山海观营业点,找到交通违法行为人小罗。违法记录单显示:11月7日19时35分,小罗骑着车牌号为“福州K0746”的电动自行车在西湖门口闯红灯过斑马线。他声称“当时天黑,心存侥幸闯了红灯,确实不应该。”

在民警的劝诫下,小罗在承诺书上签了字。该营业点负责人林先生也签订了承诺书,并召集员工当场宣读(见以下视频),警示教育员工今后遵守交通,规范行车。

 重磅提醒!福州交警上门通报!千万别这样骑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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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提醒!福州交警上门通报!千万别这样骑车了!

福州晚报记者

这两天走访福州多个路段发现

非机动车和行人

闯红灯过街

不按道行驶、一边骑车一边打手机

等现象不少

影响城市形象,安全隐患大

接下来

交警部门将每天跟踪曝光

闯红灯行为人

到其家里或工作单位

进行通报、劝诫

对于闯红灯现象,不少市民都表示应该大力整治,摒弃这种陋习。有市民呼吁:福州创建文明城市的成绩来之不易,大家应该好好珍惜,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遵守交通规则不只是为了城市交通畅通,更是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

鼓楼区委文明办工作人员林潇雨表示,区委文明办与鼓楼交警大队合作,开展对电动车闯红灯违法人“入家门、入单位”通报行动,并向市民发出倡议: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倡导文明新风,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支持者、实践者。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应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时不闯红灯,争当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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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生命第一!

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市民素质。如何让城市交通更加文明规范有序?亲爱的读者,如果您对民警“上门通报”有相关意见建议,欢迎通过“幸福邮箱”提出宝贵意见。针对有代表性的意见,我们将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根据后续落实情况,及时组织报道。

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文 陈暖/摄

新媒体编辑 王杨林

监制 管慧 危砖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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