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辽宁大连一小区烂尾8年,部分业主无奈入住毛坯房数月,过着没水没电挑水砍柴的生活。不过由于近日天气太冷,部分业主受不了被迫撤离。仍留守在烂尾楼的业主们钉塑料布御寒,寄希望房子能尽早完工,摆脱这种群居的原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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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烂尾楼,就不得不提一下房子的预售制度。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创始人”为香港商人霍英东。1953年,霍英东提出“预售楼花”,并提倡分期付款。改革开放后,这一制度随后由香港传入内地,并在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随后《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中予以明确。随后这一新房销售方式被广泛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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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商品房预售制度对于中国近二十几年城市房地产的活跃、商品房的流通、居民住房质量的改善和居民住房消费的促进都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比如在预售制度下,开发商急于回收资金进行滚动开发,期房的价格一般会比现房便宜。同时预售制度对开发商的资金要求不高,门槛低,开发商数量较多,也有益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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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缺点也慢慢地显现出来。首先是买房人实际上看不到现房,质量问题要等到交房才能发现,风险性较大。其次开发商鱼龙混杂,信誉好坏不一,一旦挪用建房资金乱投资,资金链出现断裂,容易出现“烂尾楼”。总而言之,如果监管不到位,预售制度容易成为开发商的主要融资方式,缺乏对购房者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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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一些地方也在慢慢推行现房销售,确保买房人利益得到保障。那预售制度该取消吗?目前有观点认为,如果对商品房预售制度一刀切也会引发一些问题。比如若政府强制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则开发商的资金门槛会大幅提高,房产行业不可避免会面临一次大洗牌。由于资金不足,很多开发公司将倒闭,房地产市场更容易形成寡头垄断,房价也有可能迎来一定程度的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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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目前应该说已经比较成熟了,也积累了很多有实力、有品牌、有口碑的开发商。从监管来看,不规范的开发商要将其及时将其阻挡在门外,要减少控制烂尾楼风险,明确开发商获得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建设,不能随意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