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以来,河源20名高官被查,涉及市长、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等人

根据大美客家了解,在11月7日通报,河源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黄飞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广东乡情注意到,自2017年至今,河源市至少有20名处级和厅级领导干部被查,包括河源市原市长彭建文、河源市原副市长谢春森、河源市委副书记彭定邦、龙川县委原书记韦钦强、连平县委书记俞志锋等人。

河源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黄飞龙

黄飞龙,1964年12月生,广东龙川人。2020年11月7日通报被查。

河源市连平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唐锦明

唐锦明,1965年11月生,广东连平人。2020年10月16日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经查,唐锦明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用公款赠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谋求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滥用职权,违规套取公款给他人使用,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征地拆迁、拨付款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河源市龙川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叶福才

叶福才,1969年8月生,广东龙川人。2020年7月9日通报被查。

河源市龙川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府党组成员邓振中

邓振中,1964年12月生,广东龙川人。2020年3月25日通报被查,2020年6月10日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经查,邓振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官不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一孩;毫无纪法意识,大搞权钱交易,在开发房地产项目、征地拆迁、承建工程、推进工程进度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傅凌翔

傅凌翔,1974年8月生,广东龙川人。2020年3月25日通报被查。

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谢辉

谢辉,1963年8月生,广东东源人。2019年11月29日通报被查,2020年6月10日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经查,谢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律观念淡薄,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玩忽职守,放纵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贪欲膨胀,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个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驾驶人考试考场的设立、续期和监管,以及在下属工作人员工作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河源市连平县委书记俞志锋

俞志锋,1974年10月生,广东河源人。2019年11月20日通报被查,2020年6月28日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经查,俞志锋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纪律观念淡薄,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贪欲膨胀,侵吞财政资金,数额巨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河源市委副书记彭定邦

彭定邦,1962年9月生,广东五华人。2019年8月28日通报被查,2020年4月3日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经查,彭定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和工作调动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为官不廉,违规收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滥权妄为,充当恶势力"保护伞",徇私干预执纪活动;毫无纪法意识,将公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与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

河源市源城区委副书记钟碧平

钟碧平,1965年11月生,广东龙川人。2019年8月16日通报被查。

河源市水务局副调研员刘清明

刘清明,1969年4月生,广东兴宁人。2019年8月13日通报被查。

河源市政协副秘书长古敏生

古敏生,1961年10月生,广东东源人。2019年6月24日通报被查,2020年4月15日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经查,古敏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纪律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违规滥发津补贴;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

河源市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谢敬生

2018年12月28日通报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司法。经查,谢敬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滥用职权造成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河源市和平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陈仕华

陈仕华,1967年5月生,广东和平人。2018年8月4日通报被查,2019年2月2日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经查,陈仕华在任和平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其职务影响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擅自决定将公款用于违法开支,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河源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梁国华

梁国华,1958年7月生,广东东源人。2018年6月19日通报被查,2018年10月12日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经查,梁国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河源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乐伟忠

乐伟忠,1958年8月生,广东龙川人。2018年4月11日通报被查,2018年12月28日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经查,乐伟忠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本人职权,从事与自己职务相关的工作谋取私利,收受明显超过礼尚往来的财物,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上便利及其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与亲属共同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罪。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川县委原书记韦钦强

韦钦强,1967年8月生,广东连平人。2018年3月23日通报被查,2018年12月28日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经查,韦钦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他人串供组成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伪造材料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参与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投资入股企业营利,向管理服务对象高息放贷谋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一个小孩,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低价购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在有关建设项目结算时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

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扬达

李扬达,1959年5月生,广东河源人。2017年8月25日通报被查,2017年11月1日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经查,李扬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河源市政府党组成员、原副市长谢春森

谢春森,1957年3月生,广东连平人。2017年6月27日通报被查,2018年1月26日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经查,谢春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亲属谋取利益;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获得巨额经济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子的经营活动谋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伙同其子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河源市原市长、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彭建文

彭建文,1966年9月生,广东中山人。2017年6月19日通报被查,2017年11月1日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经查,彭建文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高档宴请,违规为自己谋取特殊生活待遇;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长期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河源市东源县委常委、副县长袁永贵

袁永贵,1967年7月生,广东龙川人。2017年5月27日通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