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据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认定蔡国华犯有“五宗罪”:犯滥用职权造成恒丰银行经济损失8.9亿余元;贪污1018万余元;挪用公款48亿元用于个人经营;受贿11.8亿余元(10.7亿余元系未遂);违法发放贷款35亿元。五项罪名中,四项涉案金额过亿,总涉案金额共约103亿元 。
蔡国华,出生于1965年4月,山东阳信人,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曾在共青团系统工作,担任过共青团阳信县委副书记,共青团滨州市委书记。2003年离开共青团系统,转任沾化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之后,蔡国华历任沾化县长、县委书记,烟台市副市长,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等职,直至2013年底接任恒丰银行董事长。
据了解,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在任期间,平均每天报销的花销额竟达40万之巨。董事长如此,董事长之下的高官也紧跟效尤。由此,这家银行成了众多高管的提款机。这些高官吃喝玩乐贪败霍,洒脱得好不惬意。
十几年前,中石化时任总经理陈同海每日挥霍4万多,月均100多万,年均1500万,理由竟是“我一年上交税款200亿,花这点算什么”。现在看来,在蔡国华面前,陈同海只是“小巫”一枚。
公家的银行沦为私人提款机,这等耸闻源自于一封举报信。据报道,2016年5月,一封“恒丰银行高管私分公款”的举报信被曝光。
恒丰银行前行长栾永泰和前董事长蔡国华的相互举报,导致两人双双被查,由此暴露出了恒丰银行的巨额烂账:该行贷款约4500亿元,其中逾期贷款已近3000亿元;通过股东权益、存款准备金多渠道冲销后,最终形成逾1400亿元不良贷款,即使算上其中可处置回收贷款800亿元,最终也将形成近600亿元的黑洞。
恒丰银行地处烟台,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之一,于2003年完成整体改制,并由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更名为恒丰银行。改制后的这家银行,在长达10年时间内,只有董事长,没有行长。
直到2013年底,蔡国华出任恒丰银行董事长后,才聘请了栾永泰为行长。
2016年9月,退休1年多的栾永泰实名举报董事长蔡国华“侵吞公款3800万元、违规运作员工股权激励机制,违规控制恒丰银行”,并承认参与私分公款获得2100万元。2017年11月,恒丰银行时任董事长蔡国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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