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戴金花
近日,山东青岛部分业主反映,青岛一在建楼盘突然降价,买的时候是一个价格,业主购买了一年多,部分楼盘房价竟从一万四千多一平降到一万零七百一平,最低单价一万一平!跟业主买的时候比起来降了近80万,降幅太大,此举引起引发大批业主到售楼处维权!
能不砸售楼处吗?谁的钱是西北风刮来的?
前期为你做广告,后期房价下跌,谁的心里舒服?
当然,这里不是说鼓励业主砸售楼处,维权的方式方法有很多种,砸售楼处行为容易被定性为破坏公私财物,轻则可能需要赔偿,重则容易被扣上涉嫌犯罪,还容易产生纠纷。
因此,砸售楼处行为不可取,更重要的是不值当。
身边有很多业主,因为维权方式的选择等问题,有的被抓进派出所关了几天,有的家里被监视了数月等。
虽然市场经济,价格随市场的波动而波动,商品房销售价格波动如此之大,是否有部门监管?其实是有的。
比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中,其中第九条就规定,“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第十条规定,“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
(一)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
(二)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三)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四)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五)商品房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且规定,对于“不按照本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因此,在商品房购买过程中,作为处于弱势的购房者来说,一定要慎重购买房屋,如果遇到了违法行为,一定要选择适合的方式方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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