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被6名学生围殴致死,最后被掩埋在一处农田中。只因索要钱财无果,就把一个鲜活的生命殴打致死,青少年的心理教育问题确实是现在社会的一大难点。

死者袁某今年15岁,是兴平市金城实验中学一名初二学生。10月29日晚,6名嫌犯因袁某将其中一人电话“拉黑”等琐事为理由联系袁某。根据后来死者父亲袁先生所说,主因是以梁某为首的6名学生向袁某索要钱财无果,才导致被殴打。

6人在阜寨镇将袁某殴打致昏迷,后用车将其拉至城区一宾馆。10月30日上午,6名嫌犯发现袁某已死亡,于当晚将其尸体运至一处农田掩埋。

11月10日,死者家属袁先生透露,6名嫌疑人中包含袁某的朋友,10月29日,这位“朋友”打电话“诱骗”袁某从西安回到兴平,在此之前,袁某已办理休学在西安打工一个多月。

“我儿子休学也是因为经常遭他们欺负,不知道啥原因打他,在我们眼里,儿子一直很懂事,不给我们惹麻烦,为人也很好”,袁先生说。

针对此案,雷家茂律师认为:

一、该6名学生如果年满14周岁,如果是单纯殴打并掩埋,则将会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年满14周岁要对故意杀人罪负责,袁某家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若未满14周岁,则只能起诉家长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袁某先是被勒索钱财,被勒索无果后被殴打至休克,之后将袁某拉到宾馆后继续殴打,第二天将袁某掩埋。这种情况,则可能涉嫌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如属实可能会被数罪并罚,但年满16周岁才需要对非法拘禁罪负责,其他两罪年满14周岁即可。

三、学校和家属没有与袁某的家人联系、道歉,还想找关系为行凶者逃脱罪责。 如果真的是企图脱罪找关系,相关人员也可能触犯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