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鸟蛋

相信是不少人的童年记忆

但是

捡拾野生鸟蛋

可是会犯法的哦

下面请大家跟随小编

来看一个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

2020年11月3日,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提起的“李某某非法捡拾野生鸟卵民事公益诉讼案”签署调解协议。这是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首例针对非法捡拾野生鸟蛋损害生态环境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情回顾

2019年5月至6月,李某某非法捡拾鸿雁、骨顶鸡、草鹭、绿头鸭、红头潜鸭等野生鸟卵1910枚。上述鸟类均为“三有”(即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保护动物,任何人不得非法捡拾、破坏。案发后,野生鸟蛋及时被送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助孵化和饲养。2019年7、8月成功孵化、放归96只鸟。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李某某非法捡拾1910枚野生鸟蛋的行为,导致1056枚野生鸟蛋直接死亡,造成191293.12元的生态损失。可能导致以往在该地区产卵、孵化的野生鸟类迁移、放弃该栖息地,对该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损害了该地野生动物资源的多样性。

道歉声明

 呼伦贝尔一男子因捡鸟蛋被判刑1年半,发布道歉声明外加义务浇水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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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一男子因捡鸟蛋被判刑1年半,发布道歉声明外加义务浇水30天

为警示教育全社会加强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决定对该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考虑到李某某已经受到刑事处罚,且李某某没有文化、不知道捡拾野生鸟蛋是违法犯罪行为,是初犯。为减少对李某某家庭收入的影响,保障其生活来源,检察机关提出了“替代性修复”和“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要求李某某在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海拉尔西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基地进行2年义务浇水30天进行劳务代偿,同时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赔偿道歉声明”。李某某对捡拾野生鸟蛋的行为非常后悔,愿意向社会赔礼道歉,希望大家不要捡拾野生鸟蛋,共同保护好野生动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公益诉讼】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呼小检温馨提示广大群众:

请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捡拾、食用野生动物,否则可能不仅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还会因为破坏生态环境而被检察机关等提起公益诉讼,赔偿高额生态损害赔偿金。

另外,父母犯罪会对子女的升学、就业等造成很多不利影响。狩猎、食用野生动物,还可能造成疾病传播,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消弭,带给我们的惨痛教训要铭记于心。

我们敬畏自然、尊重自然,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给予野生动物充足的生存空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环境。

来源 | 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