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重拳出击,加大路面查缉力度,连续查处多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新车登记次日便醉驾出行
都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名驾驶人前一日新车入户登记,次日便醉驾出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11月10日11时30分许,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S209线67Km+700m处设卡对一辆无号牌“长安牌”小型越野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且神情紧张,说话支支吾吾,有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该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里面酒精含量为83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为进一步巩固证据,又将其带至陇西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送至鉴定中心进行检测,经检测鉴定:该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里面酒精含量为87.5毫克。
经查,驾驶员吕某某,准驾车型C1,陇西县马河镇人,车辆号牌为甘J7B9XX,初次登记日期为2020年11月9日。
伪造、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11月6日11时许,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国道310线1676KM设卡检查时,发现牌号为京Q80XX8号黑色“奔驰牌”小型越野车行车诡异,执勤人员对该车随即进行拦截检查。在检查中,驾驶人不愿出示该车行驶证,经多次劝说后,驾驶人从车中找出一本车号为“京Q80XX8号”的行驶证,发现行驶证车辆照片与本车不相符合,经查询核对,京Q80XX8号车牌登记车辆为黄色“奔驰牌”小型越野车,并不是当事人所驾驶的黑色“奔驰牌”小型越野客车。
经询问,当事人米某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及“伪造号牌,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米某进行了严厉的教育批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米某的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8000元,驾驶证记12分,对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予以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日查处16起货车超载
11月7日,陇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针对货车交通出行规律和违法特点,重拳出击,开展货运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车疲劳驾驶、改装拼装车上路行驶、涉牌涉证、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防止货车超限超载导致的交通事故。
行动当日,共查获各类货车超载违法行为16起(超载100%以上的4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查处的超载车辆驾驶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现场整改,将超载的货物卸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将违法行为抄告相关部门,开展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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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陇西圈子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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