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男子跟女友吵架,怒砍自己手指,接指手术非常成功,欠医疗费共计4万余元,该男子表示,早知道费用这么高,当初就不接了,还希望能够分期付款,每月还50元。【讲堂说】:看了这个新闻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种能让患者欠4万多的医院,真的是太良心了,竟然没有催着家属交费,这么好的医院,竟然也被患者“碰瓷”了…1、医院属于特殊的事业单位,肩负着民众生命健康的责任,有一定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因此,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的规定,医院对于急诊病号有急救的义务,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急救服务。如果断指手术及时,短时间内是可以接上的,并且不会影响后续功能,该男子砍掉自己的手指,情况十分紧急,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医院有义务对该男子进行急救,不能因为他及家属没有缴纳手术费,而拒绝给男子治疗。2、很多网友表示,既然不愿意给钱,那就再给他截开吧。这也就是一句玩笑话,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使得患者身体恢复健康,人的身体区别于财物,任何人不得随意伤害,如果因为不给手术费将手指再截开,那就属于故意伤害的行为,依法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3、该男子拒不支付医疗费,双方便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医院作为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子支付医疗费。当时情况紧急,医生可能未经过家属及本人同意,但无论如何,手术的最终受益人是该男子,没有人可以无缘无故的获得好处,因此,他不得以手术未经自己同意为理由,拒绝支付医疗费。4、像这种动不动就砍自己手指,每个月只能分期还50块钱的男子,还是一直单身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