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

省政府下发

《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原则同意包括达州市在内的

21个市(州)制定并经自然资源厅审核的

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经研究,原则同意各市(州)制定并经自然资源厅审核的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在征地补偿安置中,必须坚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原则,同时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不适应的补偿标准并按程序报批。规定标准以外的补偿项目,各地应参照规定标准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按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

达州市房屋重置价

补偿标准最高1000元/平方米

最低260元/平方米

快来看看各县市区是多少?

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房屋重置价标准

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零星林木补偿标准

成片林木补偿标准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发〔2018〕22号)相关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农作物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通知还规定,下列地上附着物及青苗不予补偿
  (一)违法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期满,该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三)废弃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天然石坝、野生植物;
  (四)自预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经济作物、花草等。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达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