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

不仅是遵守交规的表现

更是对生命的尊重!

下面这些发生在梧州的2个真实案例

告诉你

斑马线前的一脚油门有多可怕!!

一脚刹车有多重要!!

事故一

时间:2020年10月31日18时15分

地点:长洲区新兴珠宝路食品监督局旁斑马线

 覆车之戒|斑马线前不礼让酿悲剧!斑马线应该这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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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车之戒|斑马线前不礼让酿悲剧!斑马线应该这么走!

一辆电动二轮车在经人行横道线时

未停车让行

直接撞到了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线的行人

事故造成行人受伤,电动车受损。

该事故是由于电动车驾驶员经过人行横道时不注意观察路况导致。

事故二

时间:2020年11月09日07时49分

地点:万秀区西环路人民医院对开人行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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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车之戒|斑马线前不礼让酿悲剧!斑马线应该这么走!

一辆小型轿车路经人行横道路段

未减速行驶

直接撞到了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线的两名行人

事故造成两名行人受伤。

该事故是由于小车超车时不注意观察路况所致。

据统计

2020年以来,梧州市共查处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25737起。自梧州公安交警开展整治不礼让斑马线行动以来,2020年人行横道道路交通事故数据较往年有所下降,但依然存在较多人行横道上的道理交通事故。

斑马线是“生命线”

让我们在斑马线前做一名智者

避免悲剧的发生

如果你是机动车车主

这两个“30”不忘记

可保你安全行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4条第2项:“通过交叉路口和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让行、停车等候或者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将记分3分,罚款150元。

如果你是行人

斑马线上

请自觉放下手机

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及时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如果你是非机动车驾驶员

遇斑马线请自觉下车推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文明礼让

应该是全社会的共识

只有形成相互礼让的社会共识

才能真正营造路畅人安、文明和谐的

道路交通环境

礼让斑马线

让出一份文明

让出一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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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心,同舟共济

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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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陈曙航

编 辑:莫贵钦

文字:梁 蕾、黄 丽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