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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批次防蓝光眼镜不合格!权威声音:防蓝光与防近视没关系
19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检出率为26.4%
8批次产品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
涉嫌“三无”
近日
上海市场监管局发布
49个品牌72批次
防蓝光眼镜监督抽查结果
▲部分抽检产品
19批次不合格
涉及“康友”“斐乐”“盗梦者”等品牌
12批次防蓝光性能不合格
如上海晶驰光学有限公司在天猫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或供货)的“”牌防蓝光老花镜(型号规格:度数:+1.00),蓝光透射比实测0.99τV(标准值应≤0.93τV),与标准要求不符。防蓝光性能是反映防蓝光眼镜对于蓝光防护的重要性能指标。该项目不合格,会造成配戴者无法有效阻隔蓝光,起不到视力防护的作用。
2批次紫外光谱透射比不合格
如上海郝秀眼镜有限公司在天猫销售的标称由温州市东田眼镜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牌防蓝光眼镜(型号规格:FL80003),紫外光谱透射比实测3.7%(标准值应≤1%),与标准要求不符。该指标不合格,人眼存在被紫外线伤害的风险,长时间佩戴可能伤害佩戴者的眼睛和视力健康。
1批次可见光透射比不合格
上海敬婷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销售的标称由临海市三联眼镜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牌防蓝光防辐射眼镜(型号规格:1219),可见光透射比实测右93.5、左90.2(标准值应为8<τV≤18),与企业标称遮阳镜3类要求不符。该指标不合格,影响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防蓝光眼镜。
5批次明示透射比不合格
如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1号店销售的标称由深圳达沃斯眼镜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牌防蓝光护目镜(型号规格:JZ025-C2 ;生产日期或批号:2020年3月1日),明示透射比实测88.0%(标准值应≥89.5%),与企业明示90%高透光率不符。该指标不合格,实际性能未达到企业宣称,影响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防蓝光眼镜。
6批次标志不合格
如上海金竞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或供货)的“”牌P1款蓝光保护眼镜(型号规格:BLP LiTE H18S Mod.P1),未标注执行的标准号。该指标不合格,影响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防蓝光眼镜。
完整不合格名单↓
根据抽检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公示的不合格产品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调查处理。
保护视力
有必要佩戴防蓝光设备吗
今年5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权威发布会相关问答中提到:目前社会上存在着对蓝光危害的过度解读,防蓝光和视疲劳与近视防控应该说没有直接关系。蓝光分为长波蓝光和短波蓝光,只有短波蓝光才会影响眼睛健康,但这需要长时间、高强度、不间断照射,质检合格的电子产品已经过滤有害的短波蓝光,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子产品,没有必要加装防蓝光设备。
提醒消费者
儿童佩戴请专业人士指导
在选购、使用防蓝光眼镜时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01
选防蓝光眼镜时,应索要包装和吊牌,避免发生质量问题时,举证困难,并在发票上要求注明品牌、类别和型号。
02
使用电子产品时建议佩戴防蓝光镜片,但不建议在日常生活中长时间佩戴防蓝光镜片。消费者要根据自己接触蓝光的实际情况,合理挑选防蓝光镜片,不是蓝光透射比越低的镜片就一定适合。儿童佩戴防蓝光镜片请在专业人士或视光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03
消费者选取防蓝光镜片时要索要镜片包装,检查包装上镜片参数是否齐全,是否明示“防蓝光”等字样,对于产品明示具体防蓝光参数的,最好要求商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注意!乌鸡、花蛤等5批次食品不合格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42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调味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696批次,其中合格691批次、不合格5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
1.上海菜管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菜管家(手机APP)销售的鸡蛋(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
2.京东到家上海生鲜总店(经营者为上海市宝山区长林肉类经营部)在京东到家(手机APP)销售的乌鸡(不合格项目:磺胺类总量)
3.美团外卖菜公社(田东菜场店)(经营者为孙宗保)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大黄鱼(不合格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
4.美团外卖比邻鲜(虹古路菜市店)(经营者为陈家兴)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乌鸡(不合格项目:磺胺类总量)
5.多点物美上海松江飞航店(经营者为上海物美蕴商超市有限公司)在多点(手机APP)销售的花蛤(不合格项目:氯霉素)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科普
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蛋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人工合成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等健康危害。
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能会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病症,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氯霉素
氯霉素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微量摄入氯霉素,会使人体肠道正常菌群失调,且对人体的造血系统、消化系统具有严重的毒害性。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双11” 优惠无法实现!“被高洁丝气死”上热搜
“双11”
气势汹汹地如约而至
“剁手党”战斗力依然惊人
也不乏网友们开启吐槽模式
一大早
#被高洁丝气死#话题
稳挂热搜榜
发生了啥
???
原来
今年“双11”
高洁丝品牌网店搞促销活动
旗下一款产品“双11”前一小时
买两套有优惠
但消费者在实际操作中发现
产品每人限购一件
导致大量消费者无法享受
促销优惠
11月11日中午
@高洁丝 发布致歉声明表示
将原定的促销时间
延长至11月11日23:59全天、
已买下1套未享受优惠的消费者
可以进行补拍
冲着优惠去
结果算来算去
发现自己还是被套路?
虽然有“补救措施”
但不少消费者不满“之前的功课白做了”
前两天
中国消费者协会梳理
近几年“双11”“6·18”等大促期间
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后
就提醒消费者注意↓
有的优惠活动可能就消费期限、商品品类、消费金额等设置一定的“门槛”,消费者达不到这些门槛,就不能享受到优惠。
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一定要保留证据
!!!
“秒杀”活动卖假冒阿玛尼手表,畅购天下拒绝“假一赔十”被起诉!
秒杀抢购
说好的“假一赔十”
被检验出非正品后
又变成“退一赔三”?
消费者李女士不满
浙江畅购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处理
将其告上法庭
参与畅购天下“秒杀”活动
买到假冒阿玛尼手表
近日,天津消费者李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讲述了她的遭遇。
浙江畅购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畅购天下)是一家做跨境进口购物的网上商城。因为是老客户,李女士被畅购天下的客服拉入了一个微信福利群,群里经常有一些优惠打折商品信息。今年7月31日,畅购的工作人员发布一则秒杀活动促销广告,原价1260元的阿玛尼满天星镶钻防水石英女表AR1926秒杀价只要666元。
常在畅购天下购物、又看到支持“专柜验货”,李女士很是心动,但因为限量30个,李女士没有秒杀成功。当天下午,李女士在畅购天下的官方微博上看到还有一次秒杀机会,随即下单了两块阿玛尼AR1926,一共花费了1332元。
没过多久,李女士发现有些不对劲儿,一些先收到货的消费者在微信群中反馈,秒杀的阿玛尼手表好像是假货。有些担心的李女士收到货后没敢拆封,赶紧申请退货,却被告知不能退。李女士看到畅购天下官方微博也回复消费者称“一经售卖,概不退货”。
8月4日,有些忐忑的李女士只能拆了包装,打开一看便傻了眼:手表盘刻度大面积黑块,包装盒内掉毛严重,各种特征与正品不符,并且平台也没有开具相关发票。“这手表假得太明显。”
▲李女士收到的阿玛尼AR192
2
畅购没有阿玛尼手表的销售权
发货地址也有问题
李女士赶紧联系了畅购天下的客服,8月4日,畅购天下提供了阿玛尼的“授权商资质”。有消费者邮件询问“富思商贸(上海)有限公司”(阿玛尼手表中国经销)的授权问题,该公司明确表示并未授权给深圳澳新信(畅购天下的销售授权方)。
李女士还发现手表的发货地不是畅购天下发货仓。
随后,李女士联系客服想要退货,被告知“商品未拆封不影响二次销售可以退货,邮费自理”。
3
畅购声明“假一赔十”
处理结果为“退一赔三”
在畅购天下福利活动优先群中,不少消费者质疑秒杀的阿玛尼手表是假货。8月4日,微信群的负责人声明称:会拿去检测,假一赔十。但当晚,不少消费者就发现,关于秒杀阿玛尼手表的相关微博都被删除,同时还爆出口红、防晒产品、奶粉等也存在售假问题。
8月5日,畅购天下有关负责人在微信群中发表相关声明,表示消费者可以自行通过微信扫码进行手表验证;畅购相关检测正在进行中;未拆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以联系商城在线客服退货。
在福利群内消费者的一再催促下,畅购天下工作人员在微信群中表示,送检结果确定为非正品,要求“退一赔三”的基本处理完毕。
李女士说:“虽然鉴定结果是假的,畅购官方没有正式在群里承认是假的,他们只承认送去鉴定的那块表是假的。”
▲消费者收到的“退一赔三”赔偿方案
李女士不满意畅购的处理结果,她告诉记者,之前无论是官网还是其工作人员,都强调“假一赔十”。
▲畅购天下登录页面
▲畅购天下宣传的“100%阳光保险正品承诺”
李女士向畅购天下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得到的反馈是畅购天下送检的手表确实被认定存在假冒嫌疑,目前该公司正在配合调查,如果消费者对不同意其“退一赔三”的处理方案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9月15日,李女士将浙江畅购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以畅购天下欺诈消费者为由,请求判令其履行“假一赔十”的承诺。
11月9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看到,关于“畅购天下售假”的相关投诉有23条。李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表示,据她了解,目前还有几十个购买到假冒阿玛尼手表的消费者仍未接受畅购天下“退一赔三”的处理方案,有的也选择了起诉。
为什么畅购天下没有按照之前宣传的“假一赔十”进行赔付?
11月9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就此咨询了畅购天下客服,对方表示,“是按照规定进行的赔偿,就是‘退一赔三’”“相关投诉已经全部处理完”。
对于网站上宣传的“100%阳光保险正品承诺”,客服表示,如果是购买自营商品为假货,会按照“假一赔十”承诺进行赔付。
4
律师观点
“假一赔十”的声明可视为
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约定
李女士等消费者要求按照“假一赔十”赔偿是否合理?
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黄文得律师对此表示,商家在网络平台显著位置发布的关于“国企自营 假一赔十”的声明属于要约,在消费者购买商品即作出承诺时,该声明就自动成为买卖合同的一部分。该声明本身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有效要约。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三倍赔偿,但是并不强制消费者只能获得三倍赔偿。此外,“国企自营 假一赔十”属于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应当理解为商家承诺出售的都是自营商品,如果发现假货,那么就十倍赔偿。因此,商家辩称其出售的手表不是自营,不应十倍赔偿的理由不成立。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闫金侠律师分析指出,经营者承诺“假一赔十”,而购买人是真实的消费者,其信赖利益应当受到保护。“假一赔十”可以视为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约定,经营者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退一步讲,即便“假一赔十”是单方承诺,该单方承诺是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权利的意思表示,其目的是取得依赖赢得顾客,是其自愿向不特定消费者作出的承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具备法律约束力。
闫金侠律师提醒消费者:
网购时务必注意保留购物平台的相关证据,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法院是根据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来进行裁量的。
拜托各位读完了,
多点“在看”,你会变好看
多多留言,你会变有钱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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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族”整理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上海市场监管、央视新闻、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侵权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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